“黄庭”,道经名,相传谓老子所著,例如《唐书?艺文志》书目中就有“老子《黄庭经》一卷”。
《黄庭经》因有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写本而著名于世。并且还流传了一个“写经换鹅”的故事:
据说,王羲之爱鹅。山阴(今浙江绍兴县)有个道士,养着一群鹅,王義之见了,非常喜欢,再三求售。道士向来仰慕王義之的书法,便趁机提出交换条件:“您如能给我写《黄庭经》,当举群相赠(一定把鹅全都送给您)。”于是,羲之欣然写毕,笼鹅而归。
这个故事,《晋书?王羲之传》有载,不过它说王羲之给山阴道士写《道德经》这一点记载有误,应是《黄庭经》。唐朝诗人李白《送贺宾客归越》诗,有两句曾用了这个典故:“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贺宾客即诗人贺知章,“宾客”,官衔。他辞官回家(越,今浙江),临別,李白送他这首诗。
至于世传的《黄庭经》帖,有好几种版本,据说多是其他魏晋书法家所写。一般认为,《黄庭经》帖,用作初学小楷的范本,是最合适不过了的,所以叫做“初写黄庭,恰到好处”。
由此,“初写黄庭”,就特定为恰到好处的意思。这句成语,同时也是歇后语:“初写黄庭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