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端:东晋南朝时期为解决华侨安置问题而采取的整理户籍、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划定州、郡、县区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补户口,故称土断,即以土著为断。他们的意图和方法因时而异。
西晋太康五年(284年),汝南诸王司马亮、Si 空魏官下乡讨教,为土崩之始。金廷东移后,华侨每天都回月迁徙,南方的流民来来往往。
为了给明朝试课定税,政府在咸和帝七年(341)、爱帝二年兴宁(364)、安帝九年艺兮(413)进行了多次。后两次由阿福桓温和太傅刘裕主持。他们在历史上被称为“耿旭土端”、“艺兮土端”,一度“富甲一方,国富民强”,“威武可畏”。
南宋大明元年(457)、孝武元年(473)、宋后废元年(473)、高启立元三年(481)、梁武帝元年(502)、陈文帝天加元年(560),多次破土,但在执行中多有巧妙假造,或窃或重注黄籍,作用甚微。
土断的概念出现在西晋。金初空魏观主张恢复汉朝的乡村选举方式。户籍固定,客家户废除,选举由乡镇评定。这是针对九品制的弊端而提出的。东晋南朝的割地,是当时针对华侨和侨县的政策。
历史起源于西晋末年,大量人口南下。东晋建立后,政府设置了许多华侨州、郡、县进行安置。他们只是在海外华人建立的这类地方组织中登记,被称为华侨。华侨的户籍叫白族,不是正式的户籍。入白族者,不承担民族转役。海外华人有的相对集中,有的居住分散。“十家散居异地,一县百姓散于州内,西至淮河,东至海隅。”
他们虽然把户口登记在华侨县,但并没有住在华侨县照顾他们的地方。华侨州及其各县并不都在一个地方,有的相距甚远,管理极为不便。最开始华侨州、县、郡只是办事处,没有真正的土地。因此,仅金陵(今江苏常州)一地,就有华侨建立的徐、燕、尤、冀、青、河六州十余郡、六十余郡的机构。
流亡者刚来的时候,他们没有财产。为了安抚他们,不得不依靠他们的武力作为北伐的资本,也不得不给予他们极好的平反特权。但北伐多次失败,重回绝望。
海外华人的上层阶级占据了更多的田园别墅;下层阶级除了做兼职或佃农,还通过开荒或其他方式获得少量土地,成为个体户。他们和当地人过着同样的生活却有着不同的负担,这很容易造成华侨和老人之间的矛盾。而且很多江南的农民也纷纷出逃,变得权贵私有。这些都不利于东晋政府的统治。所以东晋政权在江南站稳脚跟后,就要实行割地政策。
土地政策的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居民不论华侨老幼,一律纳入所在县的正式户籍,取消华侨优待。这将有助于政府制定统一的对民政策,缓和矛盾,打击强大势力,维护统治秩序。
为了编制统一的户籍,需要划定县界,取消部分浮动县,同时将南部老县的部分领土划分为保留侨县的真正土地。他们还调整了隶属关系,或把新获得的华侨县交给老县的领导,或把老县划给新成立的华侨县管辖,使县与下属县互不分离。
同时,也是土端的一个重要目的,尤其是在南朝后期,把权势人物隐藏的逃亡农民、私家等人力资源找出来,使之成为政府奴役的对象。
东晋第一次土崩瓦解是在咸和帝年间(326 ~ 334)。后来东晋、宋朝、齐、梁朝、陈朝都进行过破土,有记载的有十次。其中最著名的是艾迪兴宁二年(364)桓温主持的《耿旭图段》,写于三月初。)和(412 ~ 413)安帝八年至九年主持的“艺兮土端”都以执行严格著称。
破土时,晋朝宗室彭城王司马宣因藏匿五族而入狱。当艺兮被切断后,会稽大宗室郁亮因藏匿一千多名逃犯而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