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汉代有分封制,这是与秦朝最大的不同。
解读:西汉初年,地方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县制并行。
起源于汉代的郡县并行制
早在楚汉战争时期,为了分化项羽阵营,壮大自己的实力,刘邦立韩信、英布为王。这些人因为不是刘姓,所以被称为“异姓”。由于王菲的另一个姓氏刘邦的直系和统治地位,他们在建立后的几年里相继被消灭。
同时,刘邦立子女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有九个“同姓王”。他们在封建国家是国王,权力很大,政治权力和中央政府基本相同。除了太傅、宰相由中央任命外,从帝国官员开始的各级官员都是由诸侯自己任命的,诸侯还拥有一定的军权、财权、政治权等。,史称“县州并行制”。
Xi楚郡州并行制
《后汉书·关白史》:汉初立王。由于项羽建立的君王制度,土地辽阔,万里之遥。
因此,学者们认为汉代的郡州并行制是西楚郡州并行制的翻版,或者说是继承了西楚的汉代郡州并行制。
西汉发展的二百年间(前202-前8年),疆域和政治区域变化很大。最初的疆域比秦朝小。北方的河套地区被匈奴占领,南方的武陵南部被赵佗瓜分(见南越)。东南部(现在的福建和浙江南部)和西南部(现在的贵州、云南和四川西南部)也不在中央政府的管辖范围内。
全境只有四十余郡,大部分属于汉高祖刘邦建立的诸侯国,汉初诸侯国的地位远在汉郡之上。
景帝第三年(前154年)平定吴楚叛乱后,诸侯国的郡县逐渐被削,诸侯国国王的特权被剥夺,王国地位下降,与郡县同为一级行政区划。汉代地方行政区划采用县(乡)郡两级制,与秦朝的县制本质上没有区别。
七国叛乱是发生在中国西汉景帝统治时期的一次诸侯国叛乱。韩晶登基后,朝廷的顾问晁错提出要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加强中央集权。景帝三年(前154年),景帝采取晁错的“割据封建政策”,先后下诏,割除楚、赵等诸侯国的封地。
此时,吴王刘弼、赵王刘燧、济南王刘弼光、淄川王刘昂、胶东王刘雄渠联合刘宗室诸侯,以“峻青一方”的名义发动叛乱。由于梁的坚持和周亚夫率领的汉军的推进,叛乱在三个月内就被平定了。
文景两代相继实施的“以亲制疏”和“以众建君”政策,增加了王国的数量,缩小了领域;景帝得知王国及郡属中央,汉郡数量剧增。到景帝中原六年(公元前144年),共有25个王国(西汉王国数量最多),43个汉郡。
但是疆域还是和汉初一样,没有扩大。汉武帝以后,全国分为14个监区,即司一、刺史13,以上103个郡、国按地区分属于这14个部。
总之,西汉初年实行郡国并行制度,相对增加了王国行使政治和经济的独立权力,促进了地方政府恢复发展地方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随着中央政府和王国直接统治范围的相对缩小,有利于统治阶级掌握地方风土人情,发挥地方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生产,从而促进整个西汉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