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有训练有素的后备力量,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有物资官(步兵)和骑士(骑兵),这些后备力量都由郡守和县尉掌管。常备军和后备军的士兵都是县里征召的“正规军”。
郡国兵郡国兵是西汉时期的地方军,分为内郡兵和王两种。分别由郡守、各王国队长、各王国中尉领导。主要驻扎在郡县、各王国都城和各王国军长府,也有少部分军队驻扎在郡县。士兵还被招募到地方郡和县以及王国服役一年。
郡和州的士兵平时接受军事训练,负责维护当地治安,但战时被征召参战。每年八九月举行“全考”,县长、一个上尉、一个中尉到场检阅、点评、打分。服役期满后,他回到家乡,成为国家的预备役军人,随时准备再次参军。
郡县调兵的权利本应属于中央朝廷,但西汉初期由于实行郡县并行制,王国的权利更大,王国的士兵相对独立于中央朝廷,不受中央朝廷指挥。七国之乱后,中央政府逐渐加强了对王国的控制,王的相对独立性也有所削弱。
汉武帝时期实行了一系列的集权措施,真正统一了郡兵的军事指挥。比如在政治上,通过镀金、册封等削弱诸侯王权力的措施,将权力交还中央;经济上,上林苑设置了管仲、辩铜、技三官,将铸币权收归中央,通过发放军饷控制皇家军队。消除了内地的军事隐患,对于对外作战的汉朝来说是一大优势,可以全心全意投入对外作战。
边防军
西汉边防军包括边塞地方兵、属国兵和内地派出驻守边塞的内地兵。西汉建立后,初期中央政府实力较弱,边防力量主要依靠汉初分封的诸侯。七国之乱被平定后,随着中央权力的加强,诸侯王的权利逐渐被收回,边防部队也逐渐被中央收回和控制。汉武帝时期,在边境地区逐渐建立了数十个边郡,把附属的少数民族划分为“属国”进行囚禁。
边防士兵
西汉边境上有匈奴、乌桓、西南夷、东南百越等多个少数民族,频繁被侵。西汉的中央政府是为了防范少数民族的入侵。实行边境地区县县管辖的特殊方式。中央政府赋予了边郡太守更大的自治权和军权,对边兵有一套特殊的管理办法。太守是一个郡的最高军事长官和最高长官,下属军官分为永久军官和临时军官。
常任官员有史、司马、程等。临时官员为太师,下属官员为程、、司马和侯。边兵是常备兵,归太守管辖。边境地区战事频繁,往往是临时发生,不易传达到中央。所以太守被赋予了军事专断权,因而比内陆郡县的太守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为了防止太守拥兵自重,中央在郡府之下设置了多个署,既加强了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又对太守进行了制约。
归属士兵
自汉武帝以来,许多边疆少数民族纷纷归附于民。对于附属的少数民族中心,则设置更多的“隶属国”进行管辖。中央政府设立了“典型国家”的职位,对其行使管辖权。给每个诸侯国任命一名封邑校尉,作为诸侯国的最高军事长官。从属国家的军队受中央当局的同意和指挥。国兵的任务主要是协助边兵保卫边境地区,有时也会随汉军出征。比如太初元年,派二司将军李光礼派六千兵攻打大宛。
胡五环队长和胡强队长
在西汉历史上,与匈奴的战争始终是最重要的,与其他少数民族的战争与匈奴相比,仍然处于不重要的地位。乌桓,又名“乌万”,长期受匈奴压迫。汉武帝在位期间,状元侯霍去病北击匈奴,消灭奴役乌桓的匈奴贵族,设乌桓校尉,统率将士。对汉代东北边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此外,汉武帝还在西边设置了护羌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