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铁券,又称免死金牌,在文艺作品中,这可是件“威力巨大”的东西,家里有此物者即使犯了死罪,也可凭此免去一死,就连皇帝也无可奈何。例如《康熙微服私访记》“紫砂记”中,恶霸班得五仗着家里有皇太极赐下的免死金牌而横行霸道、鱼肉乡邻,康熙想要杀他也没有办法,只得派人偷偷换掉了其家中供奉的免死金牌,这才将之绳之以法。虽然免死铁券在文艺作品中“威力巨大”,但在实际历史里显然不是这个情况。
洪武二年,朱元璋想要大封功臣,经商议,准备推行“铁券”。
“铁券”,并非朱元璋“原创”,而是已有了悠久的历史。“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古代流行的特权思想。
“首创”铁券的,正是前一位以屠戮功臣著称的开国之君刘邦。
此后,直到唐朝,“铁券”都是历代恩赏功臣的常见手段。
只不过,由于唐末五代时,朝廷颁赐铁券过滥,权威性大大降低,没有人再相信这玩意真能“免死”了,所以,宋元之时,不再颁赐了(不过,与宋对峙的辽、金仍有颁赐)。
所以,朱元璋欲作“铁券”时,“铁券”失传已久,手头上却没有模板。
最后,朱元璋通过吴越王钱镠的后人,找到了当年唐昭宗赐给钱镠的免死铁券,以此为范本,制作了大明的铁券。
朱元璋命人作了97副铁券,各分左右,左边的颁给功臣,右边的藏在内府,有事情时合到一起,以此取信。
铁券中,记录了功臣的履历,以记其功,又写明了免罪、减禄的规定,以防其过。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三年(1370年)封赏功臣时,曾赏赐了三十四面免死铁券,然而正如“引蛇出洞计谋高,免死券是催命符”所言,免死铁券非但没能保住这些功臣的性命,绝大多数功臣或其后代下场甚至很惨,能够善终的也仅仅只有两家而已。这又是为何呢?
朱元璋洪武三年大封功臣,亲赐三十四面免死铁券
钱镠铁券唐乾宁三年(公元896年),董昌叛唐称帝,劝降无果后,钱镠平定了董昌,唐昭宗封钱镠为镇海节度使、镇东节度使。唐乾宁四年(公元897年)唐昭宗赐给钱镠的金书铁券,铁券长29厘米,宽52厘米,上面有楷书金字333个,说明对钱镠本人可以免死9次,子孙后代可免除三次死罪。
《明史·舆服志四》有载,“功臣铁券:洪武二年,太祖欲封功臣,议为铁券,而未有定制。或言台州民钱允一有家藏吴越王镠唐赐铁券,遂遣使取之,因其式而损益焉”。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在打算封赏功臣时,便决定赐予他们免死铁券,甚至为此派人到台州钱允家里找了样本。
按照《明史·舆服志》的记载,明朝的免死铁券共分为七等:其中公爵两等,一种高一尺、宽一尺六寸五分,一种高九寸五分、宽一尺六寸;侯爵三等,一种高九寸、宽一尺五寸五分,一种高八寸五分、宽一尺五寸,一种高八寸、宽一尺四寸五分;伯爵两等,一种高七寸五分、宽一尺三寸五分,一种高六寸五分、宽一尺二寸五分。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先后册封公爵六人、侯爵二十八人,并赏赐免死铁券,其中公爵六人,分别是李善长、徐达、李文忠、冯胜、邓愈、常茂;侯爵二十八人,分别是汤和、唐胜宗、陆仲亨、周德兴、华云龙、顾时、耿炳文、陈德、王弼、王志、郑遇春、费聚、吴良、吴桢、赵庸、廖永忠、俞通源、华高、杨璟、康铎、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韩政、黄彬、曹良臣、梅思祖、陆聚。
这些免死铁券,“外刻履历、恩数之详,以记其功;中镌免罪、减禄之数,以防其过。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颁功臣,右藏内府,有故则合之,以取信焉”,从而形成了一整套的运行方式。
免死铁券,可以说是朱元璋给有功之臣的最高奖赏,其最为重要的作用,便是这些功臣将来一旦犯了死罪,只要你没有丢掉丹书铁券,且在被砍掉脑袋之前拿出来,那么就可以免除一死,因此当时很多大臣削尖了脑袋都想搞到一张,但最后也只有以上三十四人。
然而,从朱元璋在位中期开始,大量功臣便开始因各种原因遭到屠戮,即使那些拥有免死铁券的功臣,也并未因此得以幸免。
其中,“免死”次数最多的是徐达。徐达本人可以免死三次,其子可以免死二次。
而李善长得到的承诺是:本人免死两次,子免死一次。
既然免死铁券有免死功能,为何始终没有人用呢?
大家都知道,拿到铁券的人,许多最后都没有真的能够“免死”。
难道朱元璋的承诺就是一纸空文吗?空文谈不上,但朱元璋的“免死”,是有前提的。
谋逆不宥
在明代铁券中,有的铁券上有“谋逆不宥”、“除谋逆罪外”等字样,有的铁券上则没有明写。
比如,朱元璋给刘基孙子的承诺是:若非谋逆,其余杂役死罪,免一死。
然而,不论是否明写,“谋逆不宥”,都是古代免死制度的基本前提。
颁赐铁券,目的是为激励功臣继续为皇家效力,如果你触犯皇权,那就对不起了,不能免死!
所以,朱元璋要弄死功臣时,只要牵扯到谋逆之罪,那就可以不受到什么免死次数的限制了。
胡惟庸案中,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郑遇春、黄彬、陆聚等,“皆同时坐惟庸党死”。
后来,李善长以及“蓝玉案”中牵连的功臣,无不因“谋反”罪而被干掉。
然而,安上谋逆罪名,并不是剪除“免死”功臣的唯一方法。
扣除积分
颁赐“铁券”后,朱元璋又发布了“铁榜”。
比如:功臣的家奴仆人犯法,功臣要马上治罪,如果你不即使治罪,“比同一死折罪”,要剥夺你“免死”一次。
又比如:如果功臣私以财物结交将领,或者抢占官民的山场、湖泊等,”初犯、再犯免死附过,三犯准免一次“,也要消耗到”免死“次数。
所以,如果功臣老是犯事,即便不是死罪,也要消耗掉”次数“,”细故“多了,也是要被干掉的。
所以,冯胜、傅友德等功臣,都因“细故”,被赐死。
直接消耗“免死”特权
有的功臣,没有留下什么谋反的把柄,也没有太多“细故”被抓,是不是就安全了呢?
不一定。
朱元璋还能找到借口,直接减少你的“免死”特权。
比如,汤和,因为屡建战功,到洪武十一年时,由侯晋升为公,可以更换铁券。
这本来是件好事。
然而,朱元璋见到汤和后,“数其常州时过失,镌之券”,把当年在常州时的过失数落出来,记录到券上,“消耗”掉他的免罪次数。
常州时的罪过,是当年创业早期的事情呀!这都过去多少年了呀!
还好,汤和运气不错,后来到底还是小心翼翼,得以善终。
不过,这也说明,不管你的铁券上说你有多少次免死次数,朱元璋要弄你时,总有办法把你的“次数”填满。
也有“铁券”能保命
当然,确实也有过靠“铁券”保命的记录。
徐达的儿子徐辉祖,在靖难之役中坚决抵抗燕王。
朱棣取胜后,徐辉祖独守父祠,绝不相迎。
朱棣让人审其罪状,徐辉祖只书写其父亲的功勋及铁券中免死的语句。
朱棣大怒,但也没有办法直接处死他,只好削爵、软禁。
此后,朱元璋所赐的铁券,又保过一些功臣后人的命。
比如,沐英的后人沐朝弼,就因罪“诏狱论死”,但因铁券的庇护,保住了他一条姓名。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徐辉祖的妹妹正是朱棣的皇后,沐朝弼更是世代坐镇云南,影响颇大。铁券能保住他们,很可能是因为天子有其他顾虑,铁券,只是给了天子一个台阶罢了。
总的来说,所谓“铁券”,是天子统治天下的手段而已。
丹书铁券有没有用,其最终解释权在老朱家
如此多的功臣被杀,却始终没有人使用免死铁券,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免死铁券的解释权在老朱家的手里,而如果要细说,则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因牵连胡惟庸和蓝玉案:二十一家。免死铁券虽然有“免死”功能,但却不是所有死刑都可免,如果你犯了谋反之罪,那么就算手里有十张免死铁券,也是没有丝毫用处的。然而,朱元璋在位期间所发生的几件大案,诛杀功臣最为严重的,无疑便是“胡惟庸案”和“蓝玉案”,而这两件案子都是谋反重案,因而一旦被牵扯进了这些案子,那么免死铁券便也就毫无用处了。三十四位持有免死铁券的功臣之中,李善长、唐胜宗、陆仲亨、顾时之子顾敬、郑遇春、费聚、赵庸、杨璟(诈死)、朱亮祖之子朱昱、胡美、黄彬、陆聚、邓愈之子邓镇等十三家因“胡惟庸案”被牵连,常茂、傅友德(被逼死)、韩政之子韩勋、曹良臣之子曹泰、王弼等五家因“蓝玉案”被牵连,另有俞通源、梅思祖、王志三人虽然已死,但仍因“胡惟庸案”而被牵连。
2、因其他重罪被诛杀者:三家。免死铁券还有一个典型特点,那便是流传越久、作用越大,原因在于古代倡导以孝治国,对于祖先赐下的免死铁券,后世皇帝一般是不敢轻易推翻的。反之,朱元璋赐下的免死铁券,在其执政时期,作用实际十分有限,毕竟他可以赐给你,便也可以收回,完全在于他的一句话,如果在朱元璋面前仗着免死铁券胡作非为,代价必然是极为惨痛的。三十四位功臣之中,周德兴便因儿子淫乱宫女被杀,廖永忠则因僭用龙凤等违法事被杀,华云龙则因擅自居住在元朝丞相脱脱的府邸、越级享用元朝宫中的物品而在被召回途中病逝。
3、直接被朱元璋赐死的:两家。由于免死铁券是朱元璋赐下的,因此其是否有用,完全在于朱元璋本人,如果他想杀你,那么就算你有免死铁券又如何,他完全可以不承认,虽说这种做法有些无赖,但事实却又的确如此。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有两家:一是被“误杀”的永嘉侯朱亮祖父子,朱亮祖出镇广东期间,多有不法之事,于是朱元璋便命人将朱亮祖父子逮到了南京,虽然朱元璋恨不得杀了两人,但念及其手中有免死铁券,不好直接处死,便命人用铁鞭抽打两人,最终导致朱亮祖父子被活活打死。事后,朱元璋下诏厚葬朱亮祖,并亲自写祭文,表示自己原本只是想惩戒一下,而不是故意要杀死他们。二是被无罪赐死的冯胜,周王朱橚乃是冯胜的女婿,朱橚本就因私自会见冯胜而被朱元璋严惩,后因太子朱标去世,朱元璋对功臣猜忌心更重,而冯胜又多次因小事而违背了朱元璋的心意,因此蓝玉被杀的当月,冯胜便被召回京师,两年后在没有任何罪行的情况下,冯胜被赐死。
4、靖难前后被杀的功臣:三家。朱元璋去世之后,因建文帝削藩而引发的“靖难之役”,成为了功勋集团的又一次大洗牌,而在这场动乱之中,先后有两家功臣被牵扯其中。一是中山王徐达的两个儿子,其中三子徐增寿因在“靖难之役”中与朱棣来往密切,最终被朱允炆当场诛杀;长子徐辉祖则不仅在战争期间积极抵抗朱棣,在朱棣进入南京后更是拒不合作,被下狱后则强调自己拥有免死铁券,朱棣虽未直接杀他,却削去他的公爵和禄米,将其幽禁至死。二是长兴侯耿炳文,因其在“靖难之役”中曾率军对抗朱棣,虽说朱棣即位后没有过分难为他,但在朱棣登基后的第二年,耿炳文还是因为刑部尚书郑赐、都御史陈瑛的弹劾而被迫自尽。三是江阴侯吴良之子吴高,因朱棣的离间计,吴高被削爵并贬到广西。
如上,在持有免死铁券的三十四位功臣之中,除蕲春侯康铎、靖海侯吴桢两人事迹没有查明之外,其余功臣本人不被杀,子女不坐胡蓝案者寥寥无几,能免此二劫,又不因靖难而被杀者,仅仅只有信国公汤和与广德侯华高两家,其中汤和因其子、孙、曾孙三代早逝无法袭爵,直到汤和五世孙汤绍宗时才得以续封灵璧侯,仍获诰券;华高则因死后无子,免死铁券被随葬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