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柬之等五位大臣发动了“神龙政变”,逼迫武则天退位,登上皇帝的宝座,但有句古话说“稀泥糊不上墙,”的确如此。
唐中宗的政府,可以说是唐朝开国将近一百年来最腐败、最混乱、最糜烂的一届政府。
首先,唐中宗管不住老婆韦皇后,韦皇后不光是成功达到垂帘听政的目的,就是绿帽子也给唐中宗一顶一顶的戴,他却无法管束。
他自己的女儿安乐公主,也就是“李裹儿”也飞扬跋扈,比富摆阔。她曾经编织成的价值一亿钱的裙子,上面有谷粒大小的花卉和鸟兽的图案,从正面看或者从侧面看,在日光中看或者在陰影中看,图案的色彩都有不同。(安乐有织成裙,直钱一亿,花卉鸟兽,皆如粟粒,正视旁视,日中影中,各为一色。《资治通鉴》)
使人感到最为混乱的还是大肆的卖官鬻爵。安乐公主、长宁公主、上官婉儿等权贵大肆受贿,为人谋官。
他们卖官鬻爵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不管是屠夫酒肆之徒,还是奴婢之流,只要向这些人送上30万钱,就能绕开组织部门的考察,直接得到由皇帝亲笔敕书任命的官位。
由于这种敕书是斜封着交付中书省的,所以这类官员被人们称为“斜封官”。当时的“斜封官”都是不通过中书省、门下省而由皇帝直接任命,两省长官都不敢过问,只是将任命文件向有关部门传达而已。
“斜封官”,也称作“墨敕斜封官”,是唐朝的非正式任命的官员,是当时人们对由非正式程序任命的官员的一种蔑视性称呼。这种官职的任命状是斜封着的,要从侧门交付中书省办理,而且它上面所书“敕”字是用墨笔,这与中书省黄纸朱笔正封的敕命是不一样的,“斜封官”由此得名。
究其原因,在唐中宗、唐睿宗时期,政府任官一分为二,一是走正规道路,相当于现在“有编制”的正式官员。
另一种是皇帝(或公主太子)亲自封的,皇帝封的官在书中不属于门下两省,所以被称为“斜封官”。
也可以理解,由于特殊的时代环境,唐中宗、唐睿宗必须以自己的私人名义封官,起到制衡朝堂势力的作用。
在我国封建历史上,唐朝的中宗李显一生被六位皇帝包围(他和他弟还有她,竟然都可以称之为六味地黄丸),他的父亲是皇帝,自己是皇帝,弟弟是皇帝,儿子和侄子都是皇帝,就连他的母亲武则天,也是中国封建历史上唯一的正统女皇。
民间有一句谚语,背靠大树好乘凉。但“大树”太多容易遮挡阳光,反而让唐中宗李显喘不过气来。
武则天驾崩后,权力逐渐转移,也赐给李家,但后辈很不安,总是觊觎皇权,就连有权有势的朝廷官员也不给皇帝面子。
因此,在唐中宗、唐睿宗时期,韦皇后、安乐公主、太平公主,都是打着皇帝的旗号,擅自使用权力,公开红爵,并以皇帝或皇帝的名义直接被任命为“斜封”。据统计,唐朝中宗时期任命的“斜封官”多达数千人!
更具体地说,就是唐承隋制、隋承两晋和东汉制。唐朝时,政府任命官员,必须先由中书省起草诏书,由门下省复核,由尚书省执行。
作为国家统治者的皇帝,只需在中书省起草的诏书后面用红色画上下一个大大的“诏书”字就可以了。
收到诏书的门下省具体会告知某人。这样,即使任官手续办完了。
在这个程序中,皇帝个人所起的作用并不大。可能有人说过,唐代科举制度诞生了。普通人可以勤奋学习,通过科举考试当官。
其实,在实际历史上,唐代通过科举只是获得了为官资格,能否正式为官,或者去什么地方为官,都要经过内部的选拔。
唐中宗、唐睿宗皇权被稀释,皇帝在任职官方面没有发言权。
不仅如此,在女皇武则天统治初期,她为了培养自己的政治势力,打破常规,在中书、门下两省任官。
唐朝中宗即位后,继承了这一漏洞制度,但武则天没有魄力,不能私自封官,只能在官谕令上用黑色画上大大的“敕”字。
为了区别于正统的诏书,这个“诏书”字故意斜打,经过中书门下两省。我知道这两个部门是皇帝私封的官员,一般都会听之任之。
在唐朝,官吏的任命有严格的程序和制度,即先由吏部注官,再经过门下省过官,最后经过中书省对皇帝颁下的任命状进行“宣署申覆”。皇帝和宰相掌管五品以上的高级官员的授职和迁转以及六品以下的一些清要官职的任命权,吏部主要管理六品以下的中低级官员的授职升迁。
但是唐中宗、唐睿宗时期,韦后、安乐公主、太平公主等擅权用事,公开卖官鬻爵,破坏正常任官制度,官员由皇帝或以皇帝名义直接用斜封任命。被任命的斜封官有时可达数千人。墨敕斜封官的授官方式导致朝政混乱。
顺便说一下,唐代的“墨谕”和“斜封”制度是两回事。墨谕不仅有“授官”的作用,还有训诫、慰劳、私谊往来等其他功能。“斜封”是封口公文的常用方法,无特殊性,不得混淆。
总的来说,皇帝或公主的“斜封”官员相当于唐朝政务运行的一环,保证了官僚政治齿轮的有效运行,在政治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
只是,以这样的制度任命的“斜封官”被排除在正统的官僚制度之外。
唐代中宗时,大规模破坏选举官制更为罕见,历史舞台上似乎昙花一现。
直到唐玄宗登基之后,在贤明的宰相姚崇等的协助下,罢免了中宗以来的斜封官,并规定不允许再行斜封官之事,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冗官污吏充斥朝廷的局面。
当时在西京(长安)和东都(洛阳)两地分别设置两员吏部侍郎,每年四次选授官职,选任官员达数万人。由于政出多门,干部任用太滥,致使宰相、御史、员外官总量大增,办公室都坐不下人,被人称为“三无坐处”。
只有吏部员外郎李朝隐是个硬汉子,在他的手上,一共阻止的对“斜官封”的任命达到1400多名。但由此也得罪了许多人。
不光是官员要收礼,后来演变成要想剃度为僧尼,也要行贿三万钱才可。
权贵们既然有上行,底下人自然有下效。朝廷两个握有实权的吏部侍郎崔湜、郑愔。他们偏袒和依附有权势的达官显宦,肆无忌惮地贪赃受贿,在名额以外授官,授官的名额不够,便预先占用三年以后的缺额。
崔湜不光是自己干起这无本买卖,他父亲也不甘寂寞,要“老有所为”,整天正事不干,专门帮着儿子卖乌纱。有一阵子生意太好,老崔光顾着收钱,把人家托付的事给忘了,没跟儿子打招呼。
买官之人兴冲冲地交了钱后,就回去等信了。谁知左等右等,却始终等不到官做,这还了得?一点职业道德也不讲,买官的人气不过,直接去找崔湜告状。
买家人找到崔湜,恭谦的问道:“崔大人,我的事怎么样了,有眉目了吗?”
一句话把崔湜问愣了:“你的什么事?”
买家一看这是要打赖呀,急眼了,一句话直接捅破窗户纸:“您亲戚收了我的钱,为什么不给我官做?”
买官的人听到他说这样的话,反倒气乐了:“千万别的,您要是把他打死了,可得守孝三年啊!”
崔湜听到这话,才知道是他老爸干的好事。
如此丧心病狂地大搞腐败,自然引起了少数正直朝臣的愤慨。侍御史靳恒与监察御史李尚隐在朝廷上弹劾了崔湜和郑愔。唐中宗于是将崔湜和郑愔逮捕下狱,并且派监察御史裴漼审理这件案子。
安乐公主一看有人想动自己的亲信,这还了得。马上跳了起来,亲自出马去找裴漼,又是威胁又是利诱,让他识相一点,将崔、郑二人从宽发落。没想到裴漼根本不买她的帐,反而在次日朝会上弹劾她妨碍司法公正,并且当天就判处郑愔死刑、崔湜流放。
但安乐公主那是直接通天的人物呀。在中宗那里一斡旋,最终,本应判斩刑的两个人,一个被外放崔湜为襄州刺史,任命郑愔为江州司马。
一起证据确凿的卖官鬻爵案子,就这样不了了之。更让人气愤的是,没过多久,崔湜就大摇大摆地回到长安,官复原职了。原来皇帝对他的贬谪,纯粹是做做样子而已。
政治腐败到了这种地步,其实这个政权离灭亡也就不远了。后来果然李隆基发动政变,拥戴自己父亲李旦做了皇帝。
但是唐中宗竟然没有看到自己政权覆灭的那一天,那是因为他还没有那么长的阳寿。
没过几日,韦皇后和的安乐公主一起,竟然用一碗汤饼结束了他的性命。
皇帝封的官却被看不起
《诗经·北山》中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许多现代人的世界观中,封建时代整个天下都是皇帝私产,百姓都是皇帝臣子,政府是皇帝权力的延伸,哪个官不是皇帝封的?哪个官员不是为皇帝服务?所以皇帝亲自封的官应该高人一头才对,哪有被人看不起的道理?这里的问题出在哪?
上图_唐朝宰相刘祎之墓志铭
唐朝武后执政时有位名臣,叫做刘祎之。这个刘祎之因为同武后政见不和,被罗列罪名赐死家中。在接受审讯之前,刘祎之对着手持武后诏书的审讯官说了一句让他扬名唐史的一句话:“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
凤阁鸾台是武后执政时期对中书和门下两省的特称。审讯刘祎之的官员手持的诏书由武后直接颁发,刘祎之这句话的意思是:不经中书、门下发出的诏敕不合法,我不承认这个审判庭的合法性。
一道不合法的诏敕和中宗时期的斜封官有什么关系?原来这一切都同当时的大环境有关,这个大环境是什么呢?大环境就是皇帝说的话也不一定好使,没有中书门下两省的大印,任何人都可以不买皇帝的面子。
上图_唐代官制简表
唐承隋制,中央权力集中于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
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复核诏令,尚书省执行。三省中只有尚书省有下辖部门,就是“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虽然尚书省衙门多,人员多,但是尚书省只有执行权,没有议事权。中书省和门下省人员虽少,但各项政令都由此出,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按唐制三省排名不分先后,三省长官都可以被称作宰相,但是唐朝人认为只有中书省长官中书令和门下省长官门下侍郎才是真宰相。
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复核诏令,那皇帝干什么?作为国家元首,皇帝当然要对军国大事发表自己意见,协调各部门利益。但在出具诏敕的过程中,皇帝只需要在中书省起草好的诏书后面用红笔画一个大大的、方方正正的“敕”字,再把这份诏书用黄纸做的档案袋包好,送给门下省复核。
上图_唐朝,铜高鼻钮“中书省之印”
这个“敕”字什么意思呢?
广义上来说,长官对属下说的话、长辈对晚辈说的话都可以称作敕。皇帝是九五之尊,口含天宪,所以对谁说的话都是“敕”。为了区别官方文书和皇帝私言,官方文书上敕字用红笔书写,个人信件中用黑笔书写。但是在政治环境中,诏敕特指经过中书门下颁布的政府命令。
收到诏书的门下省会组织职员“给事中”审核诏书。给事中首先看诏书文辞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看完文辞后再研究诏书是否同现行法律冲突。总之是诏书的方方面面都要通过给事中的审核。给事中虽然只是个五品小官,依然有封驳诏书的权力。只要诏书有不对的地方,给事中就圈圈点点写上批注返还圣上,皇帝再着急也没用。
如此说来唐代一个名正言顺的诏书需要经过中书省起草,皇帝画敕,门下复核三道手续,缺一不可。少了哪一项都不能称为诏敕。手续不全的诏书如果被下放,尚书省是有权拒绝执行的。
上图_敕诰
既然政令由中书、门下而出,那唐朝的人事任免权在哪呢?
六品以下在吏部,五品以上及六品以下的清要官职在皇帝和宰相。
吏部和皇帝、宰相在决定官员任用的问题上有一套十分严格的规章制度。有人认为古代读书人通过科举考试之后就可以等着做官了,这其实不对。在唐代通过科举只是获得了一个做官的资格,能不能当官,能当什么官,还要经过吏部组织的铨选考试。
同进士们一起参加铨选考试的还有经过纳捐、荫补等渠道获得做官资格的人。通过铨选考试后,这才算排上了做官的长队。这些人排队等着做官也不容易,左等右等排到自己之后还可以和吏部讨价还价,感觉吏部封的官不满意就让吏部另拟。当然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三次之后还不满意就会被吏部搁置,等着下次铨选再商量。
上图_唐朝官员
如果吏部和候选人一拍即合,就把候选人姓名和职位列入考第表。这个考第表经过尚书省长官尚书仆射签字盖章之后送到门下省审核。门下省把候选人资料和所授官职一通审核,没有问题的话就上奏皇帝拟旨授官。这个授官的圣旨也需要经过中书拟写、皇帝画敕、门下复核这样一套流程。
五品以上及清要官员除了提名权和任命权需皇帝和宰相共同商议外,任命流程同铨选官一样。
上图_武则天和侍女壁画
武则天执政初期被朝中老臣掣肘。为了培植属于自己的政治势力,武则天打破常规,越过中书门下擅自封官。尚书省的胳膊终究拗不过武则天的大腿,只能马马虎虎承认这些非正式官员。
武则天终究是出色的政治家,知道制度的重要性。在坐稳了帝位之后就不再私封官吏。但是中宗继位后却继承了这个制度漏洞,经常出于私心越过中书门下自行封官。可是中宗又没有天后的魄力,对私自封官这件事他不敢张扬。在这些封官诏敕上中宗都用墨笔画“敕”,黄纸封袋也故意打斜封合。一见到这种斜封墨敕的诏敕,尚书省就知道这是皇帝私旨,多半会创造条件承认。所以这些皇帝私封的官也被称作斜封官。久而久之,所有未经正式程序任命的官员都被称作斜封官。难怪斜封官会在官场中低人一等。
上图_唐代张旭楷书《尚书省郎官石柱记》
斜封官这件事能给我们什么启发呢?
首先我们能知道唐朝政治制度十分完善。
中书拟诏敕,门下掌批驳,尚书颁发执行。三个部门权责明晰,互相制约,同时三个部门还同皇权抗衡,防止国家走向专制。我们常说旧社会是封建专制社会,这句话放到唐朝肯定是不对的,真正的专制是明清时候的事。
但是同所有制度一样,唐代施行的三省六部制也有漏洞。一旦遇到强势的皇帝,比如武则天,很容易在制度上撕开口子。而古人又缺少动态管理的理念和与时俱进的思想,被强势皇帝撕开的口子很难补上。唐中宗封的这些斜封官到睿宗时期都还是一团乱麻,直到玄宗时才算得到解决。
上图_唐玄宗李隆基(685年762年)
其次,唐朝人的法治观念很强。
现在我们总强调要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实际上我们的法治精神很早就有了。法治的核心精神是对制度的敬畏。唐中宗虽然有墨敕斜封这个口子可以利用,但是他也不敢把未经中书门下批驳的诏敕大大方方的送到尚书省。只能偷偷摸摸的做记号,盼着尚书省马虎执行。刘祎之那句“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也被唐人大书特书。这不能不说是唐人对制度的尊重和畏惧。
最后,就算制度再完善,也要靠制度执行人的坚决意志。
如果人的意识不及格,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漏洞和撕开的口子不能被及时堵上,再好的制度最后也难免沦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