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秦的起义日益增多,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规劝二世,请求停止建造阿房宫的劳役。
二世说:“享有天下的君主,就应该随心尽意穷奢极欲,君主权势重,法律就能严明,臣下就不敢图谋不轨。
“现在反贼四起,你们不能禁止,又想罢除先帝已做的事,不能报答先帝,又不为我尽忠效力,为什么还要占据这官位呢!”
于是把冯去疾、李斯、冯劫交给刑狱官吏处置。冯去疾、冯劫自杀,只有李斯进了监狱。
二世把他交付赵高惩治,审讯李斯同他的儿子李由谋反的罪状,拘捕他的所有宗族、宾客。赵高惩治李斯,笞击一千多次。
李斯所以不自杀,是因为他认为对秦国有功,而且实在没有反叛秦国的意图。李斯上书为自己辩说,希望二世醒悟,将他赦免。
于是,他便从监狱上书。李斯在信中,历数了自己在担任丞相后犯下的种种“罪行”,这罪行当然是加引号的,是陈述自己三十多年相秦的功绩。
书奏呈上以后,赵高命令官吏扔掉而不给二世看,说:“囚犯怎么能上书呢!”
李斯有时实话实说,拒不承认与儿子谋反。赵高又派他的门客十多人,伪装成御史、谒者、侍中,轮番审问李斯。李斯用实情回答,就一次次遭到严刑拷打。
李斯被打得皮开肉绽,不得不招。后来二世派人审问李斯时,李斯以为会像以前一样挨打,为了避免皮肉之苦,只好供认服罪,没敢更改口供。
二世高兴地说:“如果没有赵高,我差点被丞相出卖!”
二世派去查核李由的使者到时,李由已被楚兵杀死了。赵高就歪曲事实,把谋反的事强加在李由身上。
至此,李斯也就走到了人生的尽头。七十二岁的李斯被判死刑,并夷灭三族。
前208年七月,仅仅在沙丘政变的两年之后,李斯与他的次子连同他的父族,母族,妻族共老幼百十余人,一同被绑赴刑场处死。路上,他对次子说:
“我想同你一起再牵着黄狗,一同走出上蔡城东门去追逐狡兔,难道还可以做到吗!”于是父子相对而哭。
李斯被处以极刑:先是黥面,即在脸上刺字,是秦朝的一种侮辱刑;然后劓,即割鼻子;砍断左右趾,即砍掉左右脚;又腰斩,拦腰斩断;最后是醢,音海,即剁成肉酱。
这在当时是最为残忍的一种处死方式,叫做“具五刑”,即用五种刑罚处死。
李斯的一家无论长幼也同时被杀。刑场之上,鬼哭狼嚎,惨叫声声;血流滚滚,如溪似川;阴风朔朔,冤魂沉沉。李斯三族被诛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