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把年终奖形成一种固定制度的是在东汉时期,叫“腊赐”,据《汉官仪》记载:大将军、三公发钱2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卿发钱10万;校尉发钱5万;尚书发钱3万等。按照当时他们的收入来说,领这一回年终奖,就可以得到一年的工资,这样年终奖发的还真是让人高兴的。
唐朝的年终奖比较另类,朝廷允许各部门向民间放高利贷,本金由朝廷拨付,国家财政抽小头,地方留大头,其中的一部分就用到年尾发年货、发红包。
到了宋朝,年终奖大幅缩水,当时的丞相、枢密使等高级官员收到的年终奖是:5只羊、5石面、2石米、2坛黄酒。看上去比较寒酸,不过有宋一朝,官员的待遇十分优厚,不说多的,公正廉明的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每年的工资加补贴折算人民币就有600多万呢!所以大家也不在乎这个东西,多是象征的意味居多。
清朝时,年终奖又有不同,级别低的官员的年终奖是几块貂皮,而级别高的则会得到皇帝亲自封的荷包,“岁暮时诸王公大臣皆有赐予,御前大臣皆赐岁岁平安荷包一”至于里面装的是什么,那就要看皇帝的心情了。
民国时,年终奖被叫着“年功俸”,其数额大致约等于平时一个月的薪水,统一在年底发放,而且这个数额会随着担任公职时间越长越多,同时年终奖不再是官员们的福利,普通劳动者也可以得到,这是跟现代13薪制度已经很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