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百姓买荔枝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唐代诗人杜甫的一首句,让我们知道,在唐朝的时候,北方人吃上一颗荔枝,是极为奢侈的一件事。但你可能不会想到,到了宋朝,对于生活在东京汴梁的人们来说,荔枝也只是较为贵一些的水果而已,普通老百姓都是吃得起的。北宋文学家蔡襄在其所著的《荔枝谱》中提到:
(荔枝)初着花时,商人计林断之以立券。若后丰寡,商人知之,不计美恶,悉为红盐者,水浮陆转以入京师,外至北戎、西夏;其东南舟行新罗、日本、琉球、大食之属,莫不爱好。重利以酬之,故商人贩益广,而乡人种益多,一岁之出,不知几千万个亿,而乡人得饫食者盖鲜矣,以其断林鬻之也。
从文中我们可以发现商业化高度发展带来的便利,商人们在荔枝刚刚开花时就先预付定金,签订合同的方式买断了所属果园的荔枝,等到你设置成熟,无论荔枝产量和质量如何,都由商家自行处理。这样果农避免了种植风险,可以放心大胆的扩大生产。同时,由于自由市场充分竞争的关系,远在东京汴梁的百姓,也能够通过水陆两路运输,以最实惠的价格买到新鲜的荔枝。
这种与种植户签订的预先购买合约,相当接近于今日所谓的“远期合同”。包买商的出现和发展,可以看作商业资本正在向产业资本转化的雏形,试想一下,如果这些“远期合同”进一步发展形成标准化合约,实现“认券不认人”,并且可以自由交易,那么,所谓的期货市场就诞生了。只可惜元朝之后这种行为近乎绝迹。
农业赋税比重低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因此农业税在大多数朝代都是中央财政的主要收入。如我们熟悉的唐玄宗天宝八年(749年)的税收为5230万贯,这其中商业税为200万左右,剩余均为农业赋税,比例高达90%以上。到了宋代的财政岁入是多少呢?北宋第五位皇帝宋英宗,在他登基后的第二年,也就是治平二年(1065),宋朝的税收收入约是11600万贯。这已经是唐代最高税收收入一倍多了,其中商税约为6000万贯以上,比达到50%以上。
到了宋朝第六位皇帝宋神宗时期(坚定支持王安石变法的那位皇帝),农业税的比重进一步降低,已经不足30%。等到了南宋,非农业税已经接近85%,此时曾经是国家税收主要来源的农业税,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在宋末元初时期的史学家马端临所著的《文献通考》中,可以看到这样的描述:
州郡财计,除民租之外,全靠商税
商业税收成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这在中国历代王朝是从未有过的事情,从侧面反映了宋朝经济之发达。只是可惜到了明朝时期,犹豫朱元璋的穷人思维,大力打压工商业,国家的税收不但总额不如宋代,而且农业税又再次恢复了统治地位,朱元璋的初心或许是为了保护农民,但最终却害苦了明朝百姓,等到了崇祯末年,国家缺钱,就只能一次次的加重农业税,最后酿成了亡国惨剧。
虽然没有像网上许多文章写那样,直接对比GDP,但以上两点却是宋朝经济强大的侧面体现,历朝历代中可以说是绝无仅有。让人不得不感慨宋朝经济最牛!
注释1:宋真宗赵恒,宋朝第三位皇帝,在位时间:997年-1022年。赵恒是宋太祖赵匡胤的侄子,宋太宗赵光义的第三子,他的第六个儿子就是后来的宋仁宗,前一阵热播的电视剧《知否》中的老皇帝,他的原型就死这这位宋仁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