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制,男二十一服丁役。韩诗云,生一儿,实为国家添一丁役。宋陆游《卧病杂题》诗曰:“身叨乡祭酒,孙为国添丁。”沿用韩诗之典。
唐初的百姓,有两个沉重负担——一是赋税;二是徭役。赋税之后,仍然须定期为官府服不给钱的徭役。
其时,服役并不分男女。《旧唐书.职官志》户部职云:“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这是说,女子二十一岁也要无偿服役。
唐中宗二次称帝后,重用韦庶人,大赦天下,女子名义上不再无偿服役。生活于此时的张籍《西州》诗云:“郡县发丁役,丈夫各征行。”
但杜甫作于天宝十四载(755年)的《石壕吏》曰:“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结果被抓了壮丁逮走了,能拿到役酬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卢仝出生的时期,大唐愈颓,他不愿做官很可理解。
韩愈此诗接着说:“国家丁口连四海,岂无农夫亲耒耕。先生抱才终大用,宰相未许终不仕。”韩昌黎虽年长卢仝约30岁,但十分敬重其才能和耿直是肯定的。
诗中“丁口”连用,生男称“添丁”;生女,自然就有可能叫“添口”或“进口”了。据说,“添丁”“添口”的说法,即由卢仝起名和韩愈诗而来。
“丁口”一词,后来被沿用。
《资治通鉴·后梁》贞明四年(918年)载:“吴有丁口钱,又计亩输钱,钱重物轻,民甚苦之。”
“丁口钱”,即“人口税”,汉代称“口赋”,亦称“丁赋”“丁算”“丁银”“丁钱”。
古时男女皆为“丁”,也是极早。
《墨子·备城门》:“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史记·主父偃传》:“丁男被甲,丁女转轮,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
有人说到“丁丁”这个词,其实古时早就这样用,不过不是现在理解的这个意思。
《诗·小雅·伐木》曰:“伐木丁丁”,这是拟声,现在会写成“叮叮”。古代还有“丁當”一词,亦即“叮当”或“叮噹”。
古时“丁丁”的另一个含义,是“雄健之貌”。白居易《画雕赞》云:“鸷禽之英,黑雕丁丁。”
问题在于,丁怎么就有了“人丁”之义,又怎么和“口”连用了呢?
一般的解释,是《史记·律书》所云:“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故曰丁。”司马迁这是说,“午”时,阴阳相交。对应“天干”的“丙丁”。丙,是说阳道著明;丁,是说万物丁壮。《说文》用此说:“丁,夏时万物皆丁实。”“丁实”即“丁壮”。
联系到前面所引《旧唐书·职官志》户部职云:“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就可以理解,“丁”,指的是“成年”,壮实了,可以为官府干活了。
但是,“丁口”“人丁”,又适用于户口统计。
很有意思的是,甲骨文的“丁”字,写为“口”。比如商王武丁,甲骨文里就是“武口”。金文才有了“丁”这样的字形。
或许,从甲骨文到金文再到篆文,“丁”和“口”发生过混淆讹误。篆文的“丁”,写为“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