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成功地重塑了秦国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还是军事领域,都受到变法的深刻影响和控制。打着变法的旗号,足以控制秦国的一切。商鞅割鼻公子虔、刺字公孙贾,一方面体现了变法的铁面无私,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商鞅的独特地位和滔天权势。
臣权大则国君危,作为商鞅的最佳搭档和“伯乐”,秦孝公可以不顾个人安危,继续坚定支持商鞅变法。但是,新即位、立根为稳的嬴驷却不能无视权臣的威胁,尤其他有变法作为呼风唤雨的武器。所以嬴驷继位后,商鞅失势已经不可避免。但是秦国既然没有杀功臣的惯例,嬴驷也不一定要处死商鞅,所以真正促成商鞅之死的其实是仇敌。
[var1]
商鞅在秦国20余年厉行变法,留下了刻薄少恩的恶名。实际上,商鞅变法几乎把虽有老贵族、公室、大商人等得罪了一遍,这些人对商鞅心怀怨恨,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可惜终秦孝公一世,他们都没有找到机会。等到秦孝公一去世,他们就再也等不及了终于要除之而后快。可是,商鞅变法如此深入人心,他们杀商鞅不能私斗和仇杀,而只能污蔑商鞅谋反。
老贵族们准备了10多年的雷霆一击不可谓不强大,借口也难以辩驳。于是,商鞅害怕了,无论他是否有谋反的行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才是决定他生死的关键。所以他仓促逃亡,逃亡不成又举兵自保,终于落下了造反的实锤,到此时,按照商鞅自己颁布的法令,他已经不得不死。
商鞅变法前,秦国治国尚宽、法令宽松,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谋反或者叛国罪。实际上,自从秦穆公时期直到变法前,士大夫在秦国的生存环境是及其优渥的,做错事情几乎没有惩罚。最典型的案例,就比如孟明视两次败于晋国,秦穆公不仅不惩罚,反而额外优待,这成了秦国明君的典范,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秦国宽容士子的氛围。
但是商鞅变法改变了这一切,商鞅为秦国引入了繁多而严密的法律体系,各类罪名和严厉惩罚纷至沓来。可想而知,谋反罪也是其中之一,而惩罚自然是诛杀全族。而谋反这种事情只要别人认为有,自己往往百口莫辩,只要套到被人头上,基本上就没法洗脱。所以商鞅乱了方寸,急忙逃亡和举兵自保。试想如果商鞅没有引入这种概念模糊而却惩罚残忍的法条,他是不是就不用这么慌张了呢?
[var1]
图.商鞅
自己制定法律,最终反而制裁了自己,世事的巧合何其宿命论?商鞅执法严苛、不打折扣,成就了他作为法家的高度和威名,但是他的命运不免让人惋惜。试想,如果商鞅法条更宽松些,执法更宽容些,恩威并施,不结仇那么多人,他是否会得以善终,秦国是否也能受益更久呢?抑或世事都是“不疯魔,不成活”,如果不能铁腕治法,商鞅变法只会半路夭折,根本不会成功? 再或者就像其他的战国名士一样,商鞅变法之初就已经看淡生死,只求显名于世,早做好“杀身成仁”的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