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杭州将军,我们可以先来简单了解下清朝的驻防将军制度。
清朝以八旗兵分驻各省要地,便于监视汉族绿营兵,称为“驻防”。顺治二年(1645年),派八旗兵驻守济南、德州、临清、徐州、潞安、平阳、蒲州等地,此为八旗兵驻防之始。此后,驻防地扩大到各省险要之地,至雍正年间,全国共设驻防将军十四人,分别驻守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城、江宁、杭州、福州、西安、荆州、宁夏、伊犁、成都、广州和乌里雅苏台,其八旗驻军最高行政长官冠以当地地名,如盛京将军、黑龙江将军。
这些将军执掌当地旗兵事务,凡与总督同驻一省者,如会同奏事,以将军领衔,驻防将军实权虽不及总督,但是地位要高于总督。在十四大驻防将军中,伊犁将军、绥远将军官居正一品,其他驻防将军全部为从一品,各省总督为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或都察院右都御史则为从一品)。
总督虽然少则管理一省,多则管二三省军政大事,但是本身其只是正二品官,只有在加兵部尚书或都察院又都御史的情况下,才能和提督、驻防将军官秩同级(同为从一品),这样看来,总督的含金量似乎是比不上提督、驻防将军正儿八经的从一品官秩。不过,清朝和前朝明朝一样,“重文轻武”,以文官节制武官,总督作为地方之最高军政长官,在军事上有节制负责武备的提督的权利,可以说提督虽与总督级别差不多,但却受要听命于总督。
而驻防将军就显得与众不同多了。驻防将军所管辖之八旗兵直属于兵部,并不受总督节制,其地位上与总督可谓是平分秋色。清朝有制度“凡与总督同驻一省者,如会同奏事,以将军领衔,”奏折上面是驻防将军领衔,总督居次,所以从理论上说驻防将军级别要高于总督,但是驻防将军权利仅限于其治下的八旗兵,实际权力可是要远低于作为封疆大吏的总督。
年羹尧可以说是雍正年间最有权势的封疆大吏,官至四川总督、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加封太保、一等公。在当时的政坛,年羹尧绝对是炙手可热、权势熏天的肱骨之臣。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决定对年羹尧进行清算,但又不能马上治他的罪,所以先解除其川陕总督职,逼他交出抚远大将军印,降为杭州将军,表面上是以示惩戒和警告,实际上不过是让他在杭州将军任上方便闽浙总督对他的监视控制。
这一年的九月,早已经被架空的年羹尧,连杭州将军都不保了,直接被械送京师。十二月,雍正列其九十二款大罪,赐年羹尧自尽,权倾朝野的年大将军就这样落了个身死家灭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