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问封建时代,哪个朝代的官制最为复杂,那绝对是北宋无疑。北宋前期,职官制度包含六个基本要素:寄禄官、职事官(差遣)、职(职名、贴职)、散官、勋和爵,其中最主要的是就寄禄官、职以及职事官。
寄禄官,就是用来定品级的。
清代王士禛在《池北偶谈》卷三“宋官制”中说:“宋初至元丰以前,官制最为繁猥,六部九寺皆为空官,特以寄禄秩、序班位,而别以他官判职事”,北宋初期,三省六部九寺的主官皆是虚职,有名衔而无职事,只作为铨叙、升迁的依据,如仁宗朝名臣苏轼,他曾以工部屯田员外郎知湖州,工部屯田员外郎的正七品就是他的品级,知湖州(湖州最高军政长官)就是他负责的事。
职,就是荣誉头衔,用来定地位的。
“职以待文学之选”,北宋初期,宋帝为以示对个别文臣的尊宠,在不便直接升其品级的情况下,就会给予这位官员以馆、阁、殿的大学士、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贴职”,也就是荣誉称号,象征其独特的地位。比如仁宗名臣包拯,他就曾被授予龙图阁大学士的荣誉称号。
职事官,就是定实权的。
“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差遣就是职事官。职事官是没有品级的,只是代表官员所能负责到的实际事务。北宋初期,一般带有“判”、“知”、“勾当”、“管勾”、“权”、“直”、“举”、“提点”、“提辖”、“签书”、“监”等限定词的,多为职事官职,如判户部事、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宣徽使、三司使、翰林学士等这些都是职事官。比如真宗宰相寇准,他早年进士及第后被授予大理评事,知巴东县,大理评事就是他的寄禄,代表他的品级;知巴东县就是他的职事,代表他所掌的实际事务。
简单地说官就是类似于现在公务员的职级,比如科级、处级、厅局级等,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差遣就是类似于现在公务员的职务,比如科长、处长、局长、厅长等等。而职就是类似于现在类似于现在的中央委员、国务院参事等。
综上所述,北宋初期一位重要官员,他的职务至少有寄禄、职、职事三种。比如仁宗朝名臣包拯,庆历七年(1047年)四月任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西转运使,尚书工部员外郎就是他的寄禄,直集贤院就是他的职,陕西转运使就是他的职事。
说完北宋的官制,我们再回过头来,说说包拯与王丞相的品级到底相差多少级别。
因为王丞相只是虚构的,我们并不知道他所任何职,只知是正一品,所以我们不去讨论他。
这里着重讨论下包拯。
首先,包拯权开封府时,他的寄禄官是右司郎中。北宋初期,尚书省所辖六部二十四司,分属左司和右司,左司掌吏部(下辖司封、司勋、考功)、户部(下辖度支、金部、仓部)、礼部(下辖祠部、主客、膳部);右司掌兵部(下辖职方、驾部、库部)、邢部(下辖都官、比部、司门)、工部(下辖屯田、虞部、水部)。左、右司各设正六品郎中1人,从六品员外郎1人。
由此,彼时包拯的实际品级就是正六品,而若要以此时去比,那包拯与王丞相中间还隔了从五品、正五品、从四品、正四品、从三品、正三品、从二品、正二品、从一品这九个品级,也就是相差九个等级。
其次,若要以包拯生前鼎峰期的品级来比的话,鼎峰时包拯的寄禄官,官至正四品给事中(嘉祐六年(1061年),仁宗曾想升他为从三品礼部侍郎,但包拯拒绝),也就是说此时包拯与王丞相中间还隔了从三品、正三品、从二品、正二品、从一品这五个品级,也就是相差五个等级。
综上所述,若以包拯权知开封府时的品级比较,包拯与王丞相差了九个等级,而若以包拯鼎峰期的品级比较,包拯则与王丞相差了五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