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猗卢七传到什翼犍(338—376)。
什翼犍曾为质于石赵,住在邺城,受到汉文化的影响。
在什翼犍时期,拓跋族在汉文化的影响下,有了更大的发展。
什翼犍即代王位,称建国元年(338),这是拓跋氏有年号之始。
什翼犍建立了百官,分掌众职。《魏书•官氏志》称:“昭成(什翼犍)之即王位,已命燕凤为右长史,许谦为郎中令矣。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建国二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职,无常员,或至百数,侍直禁中,传宣诏命,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机辩才干者应选。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
不管这些近卫官的名称是否真的已经“多同于晋朝”,但依此记载看,在什翼犍左右已汇集了一批为他服务而又不是氏族部落族长之类的公职人员。
这是一批新产生的区别于氏族首长的为“王”服务的新贵。
代,至此正式具有国家的规模。
什翼犍时,也正式产生了法律。
《魏书•刑罚志》称:“昭成建国二年,当死者听其家献金马以赎,犯大逆者亲族男女无少长皆斩;男女不以礼交皆死,民相杀者听与死家马牛四十九头及送葬器物以平之。无系讯连逮之坐。坐盗官物,一备五,私则备十。法令明白,百姓晏然。”
从这里所记述的刑法的内容来看,其一部分是对氏族传统习惯的肯定,一部分是新法对旧的氏族传统习惯的代替,最重要的是已明确规定对私有财物的保护。
什翼犍时的拓跋族社会虽有较大发展,但仍是以氏族部落为单位。
外来的人,虽然不是血缘关系,但仍然按氏族部落的方式组织起来。
《魏书•官氏志》称,“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
正当代国有长足的发展时,前秦迅速强大起来。
公元376年,在什翼犍晚年,苻坚灭了拓跋氏的代国,什翼犍的结局,史籍有不同的记载。
《晋书•苻坚载记上》称什翼犍被俘至长安,苻坚曾让他到太学学礼;
《魏书•序纪》则记载他战败死在云中。
看来,《魏书》可能是为尊者讳;《苻坚载记》的记载可能更接近于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