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穿衣服是非常讲究的,不论龙袍还是日常所需穿戴用品都是如此,而在龙袍的穿着上更是有严格制度管制。
在清朝,给皇帝负责管理衣着的太监叫“四执事”,主要包含:冠、袍、带、履。给皇帝储存衣物的房间也叫做四执事库,在清朝的也就是乾清宫东廊的端凝殿。
据清朝末代皇帝溥仪所说,他的衣服一年四季都在做,不停的做,至于做了些什么他也不清楚,反正都是穿新的。就比如说皇帝平常穿的袍褂,一年要按照规定换着穿28种,从正月十九穿青白嵌皮袍褂,到十一月初一穿貂皮褂,而且这28种袍褂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甚至还有很多衣服皇帝还没来得及穿就荒废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这还要从内务府和内侍太监说起,因为这样他们才可以有理由申请经费,并从中中饱私囊,这几乎已经是人尽皆知的秘密。
据溥仪记载,就制作皮棉衣服的一些“小零碎”(兜布、贴边、子母扣和线等零碎材料)就得花两千一百多银元。
喜欢看清朝宫廷剧的网友会发现,一般皇帝出场都是龙袍加身,要么就是黄马褂。其实这是一个不符合历史事实的现象,当皇帝也不是每天都穿着龙袍的。
一般来说,皇帝只有在隆重典礼和仪式上(比如祭祀宗庙和接见外国使臣等)才会穿龙袍,而在日常起居和接见大臣的时候都是穿便装。皇帝的便装有点像当时的中式礼服,长袍和马褂都有,也叫“卧龙袋”。
皇帝的龙袍做工极为讲究,在制作方面非常耗时耗材,每天穿着如此宽大、繁琐的龙袍也不方便,所以皇帝不可能天天都穿新的龙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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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只有天子可以穿龙袍,为什么包拯也能穿龙袍?
龙是皇帝皇室专属图案,他人不得使用。只有天子(皇帝)可以穿绣有龙纹的服饰(龙袍、龙衣),做龙椅,其他官员是不能穿绣有龙纹的服饰,否则就是僭越,轻者治罪,重则砍头。包拯是宋代的高官,官至龙图阁大学士,他是没有资格穿龙袍,也不可能穿龙袍。蟒纹类龙纹,其所穿的服饰不是龙袍,是蟒袍,其纹样像龙,引起了后人的误会。
龙与蟒的区别在于爪与什么身份穿着。1)龙纹与蟒纹很相像,一般不容易分辨,主要从爪上区别。龙是五爪,蟒是四爪,皇帝服饰上的龙自然是五爪龙,但是官员服饰上的“龙”是四爪蟒,注意不是龙。2)纹样落在皇帝服饰上,就是龙,龙在亲王服饰上就是蟒。亲王的补子是团龙补子,注意是龙,也只能表现在补上,服饰的其他部位不能有龙纹,也不是龙纹。皇帝、后妃有龙袍,皇子有袍,不叫龙袍,叫蟒袍。
同属蟒袍的还要飞鱼、斗牛纹,飞鱼、斗牛纹也类似蟒纹,都属于赐服一类。对于龙纹、龙纹、飞鱼纹的误认,古人也有搞错的。《明史舆服志》记载:嘉靖“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蟒,帝怒,谕阁臣言:尚书二品,何以服蟒?言对曰:瓒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耳。帝曰:飞鱼何组两角?其严禁之。于是礼部奏定,文武官员不许擅用蟒衣、飞鱼、斗牛违禁华异服色。”皇帝将飞鱼纹误认为龙纹了,而蟒纹更容易被错认为是龙纹。
宋代开国皇帝赵匡胤经过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成为皇帝,宋代对于皇帝服饰的龙纹,以及明黄色都有严格的规定。包拯虽然官至龙图阁大学士,还是臣子,自然不会也不能穿上龙袍(龙袍加身就等同于赵匡胤的陈桥兵变了),只是蟒纹袍服,因为蟒纹类似龙纹,后人误会了,认错了。因此设问“包拯为什么也能穿龙袍”是不成立的。
“龙袍”是皇上的专利品,其他人染指和穿上龙袍都会被砍头。
“擅自使用皇家之物,尤其是穿龙袍”这是僭越之罪,别说你穿上龙袍,就是你家中藏着龙袍,一旦被朝廷侦知就会被灭族。
比如鳌拜家中藏了件龙袍,最后定罪就有“僭越”这条罪名,只要你不打算造反,最好不要穿龙袍。
不过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除外,他不想造反,却在喝醉状态下被手下哥们强行“黄袍加身”,从这以后,龙袍又称黄袍。
包拯是清官,又是大理寺卿,这里面的知识他懂,别看包公敢“打龙袍”,但他不会冒杀头之罪去穿龙袍。也许是你看电视剧《包青天》,觉的包拯穿的是龙袍吧?(如图)
其实这不是龙袍,包公穿的是蟒袍。龙袍和蟒袍的区别是:龙袍上面绣的是龙,是皇帝专用朝服,又称龙衮。颜色是黄色、朱色和紫色。
龙袍上绣有9条龙,胸前、后背各一条,左、右两肩各一条,前、后膝盖处各二条、还有一条绣在衣襟里面。
绣九条龙取意“九五之尊”,从前面看到五条,从后面看到五条,这是因为肩上的两条前后都能看到。(如图)
▲龙袍
在古代,龙袍除了皇帝能穿外,郡王以上的也能穿,但不能穿黄色的。
其他官员不能穿,只有得到皇帝的赏赐才能穿,但必须“挑去金龙的一爪”。
到了明朝时,经过改制,龙袍的龙为五爪,四爪为蟒,随之创造出了蟒袍,包公穿的就是这种四爪蟒袍。也可以说是挑去一爪的“龙袍”。
换言之,分辨是龙袍还是蟒袍,只要看它的爪就可以了(如图)
蟒袍加身是士大夫一生追求的最高理想,这意味着大富大贵位极人臣,那么,包公有资格穿挑去一爪的龙袍吗?
包公(999~1062年)安徽合肥人,是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的进士,考中进士这一年包公28岁。
随后被朝廷任命为建昌县(今江西永修)县令。
三年后,由于父母年老多病,包拯请求在老家合肥任职,于是被任命为和州(今安徽和县)税收官员(税监)。三年后又要外调,父母不愿让他离开。然后包公就辞去了官职,回家赡养父母。
没多久父母相继去世,包公守孝三年。
到1037年才进到京都开封听选。这一年包公38岁。(包公10年的光阴白白浪费了)
10年后又回到了起点。所幸此时包公无牵无挂,这一年被朝廷授补为天长(今安徽)知县。
1041年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
经过了10年的努力,(1052年)包公任龙图阁大学士,这也是人们为什么称他为包龙图的原因。
这一年包公53岁。
包公是63岁去世的,这十年间是包公政治生涯的高峰期,先后担任了御史中丞、枢密副使等职。
尤其在办案方面成绩卓著,被皇上御赐三把铡刀。曾经为皇上的母亲申冤昭雪,“打龙袍”以抚平皇太后的创伤,这就是历史剧打龙袍的来源。
综上所述,皇上赐给包公“挑去一爪”的龙袍是理所当然和情理之中的事,包公穿蟒袍当之无愧,但他不会穿黄色的龙袍。文/秉烛读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