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家好,百晓生又带着精彩的故事来与大家分享了。今天我们要讲什么呢?大家可曾记得,几乎在所有的古装剧中,但凡涉及到有人犯罪的,都会有午时三刻开刀问斩的桥段,然后又总会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有一个声音从天而降:刀下留人,然后这个犯人就被成功免于一死。那么历史上这种“刀下留人”之语真能救命吗?下面就由百晓生为大家一一揭晓谜底。
一、古代刑法是否严苛甚深?
首先,关于要判斩首的罪犯来说,自是触犯了历朝历代的刑法,那么古代的刑法关于死刑这一块真的像剧中所演那般严苛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百晓生经过考究,早在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公元423—452年)时期,就正式确立了一项制度——死刑复奏制度。这项制度意思就是凡是经过审判最后被定为死刑的都必须要再奏请皇帝进行最后的决断。这既有利于皇帝的中央集权,也体现出皇帝爱民的心意,有利于帝王的民心所向。
这项制度随着发展演变,到了隋朝隋文帝杨坚时期,进化为“死刑三复奏”制度,意指在正式执行死刑之前,必须要向皇帝进行三次奏请方才可以。
而到了唐太宗李世民的时候,因错杀了大理寺丞张蕴古,这项制度又被分为了两种模式:“死刑三复奏”(地方执行)和“死刑五复奏”(京城执行),更加充分体现了古代死刑复核制度的人性化和多样化,并且唐太宗还在公元931年(贞观五年)将291名已确定为死刑的囚犯全部释放,让他们各自回家中和老人们告别,第二年秋决之时再回来接受死刑,按照正常人思路,这些罪犯肯定跑了之后再也不回来了,结果第二年秋决之时全部到位一个不落,这就充分体现了唐太宗与罪犯之间建立了深厚的诚信,罪犯才会以诚信守诺以报之。
二、“刀下留人”能否救命?或者是否真的存在?
说到这里,百晓生为大家解答一开始咱们提到的“刀下留人”的问题,其实在古代,基本上已经在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任你是朝廷命官还是达官显贵此时想喊个“刀下留人”,刽子手是绝对不予理会的。那朋友们会说了,“刀下留人”难道不存在吗?百晓生的回答是:存在是必然存在的,但它却是以另外一种叫法和方式而存在着,并且这种方法刽子手是绝对要听的。
根据史料的记载,在武则天时期就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说的是一个姓魏的官员因为被诬陷而被判死刑,最后经过复奏也是依然维持原判,到了正式执行斩首的时候,突然武则天经人奏报发现了新的证据,于是立马命宦官快马加鞭赶到刑场,大呼“有赦令”,这位魏姓官员才得以免除此次刑罚。所以古代刑场刀下救命的语句是“有赦令”而并非“刀下留人”。
说到“有赦令”,百晓生就为大家科普一下,这个赦令只能是皇帝才能颁布,并且必须得以圣旨等书面形式才可以,所以任你是达官显贵疑惑朝廷一品大员都是没权利令刀下救命的,只有皇帝才可以。
三、窦娥:无奈生错了时代
那么再说到我们从小熟知的窦娥,大家都知道此故事出自关汉卿所编写的《窦娥冤》,而关汉卿是金末元初时代的人,窦娥之故事就是关汉卿所要反映的社会现象的缩影。
同时代参考元朝的法律体系,虽然元代自世祖忽必烈以来倡导学习汉族文化,法律体系方面也是承袭的宋朝的制度,在法律上也是倡导宽仁于民,但实际上在法律体系上元朝是没有秩序可言的,很多书面的体恤政策都成一纸空文,官员贪赃枉法、滥杀无辜的现象更是十分普遍,所以即使窦娥真的存在于元朝历史中,那有天大的冤情也是无法正名的,这也是元朝最终短暂而失败的原因,所以归根结底来说,窦娥可惜就可惜在了生错了时代,如若在唐朝,那么死刑复核就绝对会在她身上有用武之地,并且“有赦令”也是可以替她伸张正义的,大家觉得呢?
笑谈秘史逸闻,我们明日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