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真被农民军做成汤了吗?墓志揭示事情真相。朱常洵是明神宗的第3个儿子,他在15岁的时候就被封为福王,当初他的封地在河南。1641年3月,李自成带领农民军攻破河南洛阳。
在这次事件中他被活捉,之后很快就被处死了。关于他究竟是怎样被杀的,民间一直有很多说法。其中甚至还曾经有传言说,他是被李的军队给煮熟,做成了“福禄汤”,让众人分吃的。
那么,他究竟是怎么死的呢?有很多种说法,其中有种说的是,当初他被李抓了之后,跪在地上苦苦的求生,希望能够让饶他一命。所以,李就割下了他的一块肉,和鹿肉一起用来下酒。
这样来看,就算是煮食,也并不是将他整个儿用来煮。其中有种最为残忍的讲法是来自野史之中。说李痛恨他这个人骄奢淫逸,不会体恤民情。所以,当时李先把他痛打40大板,还是不解气。
于是让人支起大锅,杀了几头鹿,将他300斤的肥硕的身躯和鹿肉一起给炖煮成“福禄汤”,犒劳兵士。其中最真实的应该是第一种说法,因为闯王的部队虽然说是农民起义军,而在攻破洛阳城后,福王府中的诸多财富。
已经足够让他来犒劳士卒,如果要把活人煮了吃,那是要被人唾弃的。而且当时他们两个人并没有深仇大恨,而且当时农民军在攻克洛阳的时候,几乎没有多少损失,李也犯不着对他这样做。
还有就是第二种说法是野史里的说法,而这些说法大都来自清朝,也不能排除当时有清人为了抹黑前朝所以就采取了艺术加工的手法。还有种最为有利的证据,这个证据出现在1924年,他的圹志。
其实也就是他的“墓志铭”,这样证据在孟津县现身,上面不仅仅记载了他在李兵临城下的时候,重金招募士兵的抵抗行为,而且还介绍了他的墓地所在。既然是有墓地的,自然不可能会被煮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