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史中的春秋丶战国时期,是各种思想,学说最活跃的时期。这是后来史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思想最繁荣的时期。在这个时期的历史舞台上,有两种最耀眼的,影响历史最深刻的不同观点的治世思想学派,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他们相互对立的观点主要表现在治世的初始出发点是人善论,还是人恶论。即人是天生天赋的本性是善良的,还是易恶,罪恶的。儒家思想的立论依据是人性生来是善良的。至少是空白的,可以引导从善的。而法家却主张人性生来是罪恶的。那怕是空白的,如不严加管制约束就自然会变坏的。从而在治世手法手段上,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是对立的。对立表现在,儒家调克己复礼,用理治,人治治世。而法家却主张推行法治,以严刑峻法治世。即所谓法治与理治。这是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根本对立所在。从后世的实践来看。虽然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历史的主流思想,并为历代统治者尊崇丶推行。而且一直影响至今。从治世的实践看无论人治(理治)还是法治,都有其偏面性!两者是即对立又统一,是对立统一的基本面,是相互联系的,是无法割裂的,是相辅相成的。它好似一个“硬币的两个面。是无法绝对区别分开的,。虽然中国号称是以儒家思想治世,但法家的思想始终如影随形地隐附在儒家思想的内在体系当中。这也是后世哲学思想的立论根据:矛盾论。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有矛就有盾,对立的统一。世界永远充满矛盾,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主要矛盾解决了,又有新的矛盾(原来属于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主要分歧在于,儒家认为人可自纠、自省、自我解决提高。而法家则认为,人是自私,利己,自已怎么合适怎么来。要用法律去约束。使恶不能为恶,抑恶扬善,从而稳定社会。最大发挥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