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统一六国时,国土面积为214万平方公里。后来北方收归河套,南方征服百越。疆域迅速扩张,进一步完善了帝国版图,国土面积达到347万平方公里。
但由于三世去世,未能稳步扩张版图。但当时其疆域已东至朝鲜,南至岭南,北至阴山,西至高原,为西汉巩固汉地奠定了基础。
秦朝建立后,秦始皇采纳了宰相李斯的建议,取消了西周传下来的分封制,在国家管理上实行单郡制,废除诸侯,建立郡县,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
秦统一后,郡县制遍布全国。司马迁说秦始皇把天下分为36郡,《晋书》认为是统一后加上去的,达到40郡之多。王国维等人认为有40多个郡(见《秦代行政区划》)。现在还很难确定有多少个县。县级以下的一级行政组织是县或道。内地有县,只有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才设道。道与郡并行,道与郡都是郡的下级行政组织,官制也差不多。
秦朝万户以上的县有县令,万户以下的县有县长,这是一县之首。县令由程和魏组成。县尉负责一个县的军事和治安。由于秦朝政权具有军事专制的特点,县尉的任务尤为繁重。所有军事、治安、徭役招募、士卒管理等事宜都应由县尉主持,任何差错都将受到严惩。因为县尉任务重,每个县不止一个县尉,可能有两个或四个县令。
商鞅变法时,取消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分封制,以郡县制为中央控制制度。
县是中央政府以下的最高地方行政组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疆域空辽阔,分为36郡。“郡”有长官、尉和御史等官员,他们负责行政管理。
军事和监督职责。郡长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上承中央政府的命令,下督各郡。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立的同级地方行政机构成为“道”。县以下,地方基层行政机构分“乡”和“里”两级。此外,还有负责地方治安和公文传递的“报亭”。
县是县的下级行政机关。郡长被称为郡令,由法院任命。其主要任务是治理人民,管理政治、财政、司法、监狱程序和兵役。县长通过年度考核和平时检查对县长的工作进行检查。
秦朝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分工明确,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主权掌握在皇帝手中,确保了封建地主的专制统治。这种金字塔式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在中央集权方面的进一步加强。
与西周分封制相比,最重要的区别是中央政府形成了对地方垂直管理的形式。西汉继续实行郡县制。汉初诸侯分封,造成“郡”“州”并存。后来逐渐消灭了与中央政府相抗衡的地方割据势力,使“大一统”政权更加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