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之礼,用在西周,是社会的法规和道德规范。作为一种法规制度,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系上层建筑和相应的人际交往中的礼仪仪式。《释名》说:“礼,体也。字之体也。”《李奇》说:“信是礼之本;义理,礼之文也。无基础,无文字。”礼貌是一个人行为的基础。也是人做人的一个标准。所以《论语》说,“不学礼仪,无所立也。
西周音乐,在西周,以五音八音为乐,五音为音阶,即宫、商、角、征、羽。八音是器乐的分类,即易、笙、鼓、管、弦、清、钟、梆等。
西周的礼乐制度是一种等级制度。
西周春秋时期所重视的“礼”,是贵族们根据原始社会末期宗法制度的风俗习惯而发展和改造的,作为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手段。目的是维护其宗法、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世袭制度和等级制度,加强统治的功能。
当时的许多经济政治法规,往往是以各种仪式来进行的,通过举行各种仪式来建立和维护。到了春秋晚期,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些大官在夺取君主权力的同时,不仅滥用诸侯之礼,甚至滥用天子之礼。按礼,天帝以“八蜀”(“蜀”意为“柱”,每柱八人,八蜀六十四人)共舞。这时,季孙也跟着“八叔”跳起舞来,孔丘训斥道:“可忍,孰不可忍!”
根据仪式,皇帝向祖先唱诗“永”以除去祭品。此时鲁三族皆以“雍”退出,认为这样的事不应该出自“三族之堂”。按照仪式,只有天子才能“游”(祭祀)泰山。这时,季孙一家“游泰山”,孔丘指责他不懂礼貌(《论语·八股文》)。青博士的“擅闯”,本质上是夺取政权的表现。礼乐制度主要用来维护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
《荀子·礼记》说:“礼有三种:天地,生命之本;祖先是阶级(种族)的基础;君与师也,为治之本也。”“上天道,下天道,尊祖为师,是第三礼。”所谓“礼记三书”,就是天地代表神权,祖先代表宗族权,君主国代表君权。后来统治者把天、地、君、亲、师作为主要崇拜对象,就是基于这一理论。
西周春秋时期,贵族讲究很多仪式,如入会仪式、加冕、大搜、乡饮、乡射、求偶、订婚、祭祀、婚礼、葬礼等等。李稷是用来监督平民在他们的故土上从事无报酬的集体劳动,从而维持李稷的方法。冠礼是授予成年贵族各种特权,以维护贵族利益,巩固贵族成员之间的关系。
大搜里具有军事检阅和军事演习的性质,起着整编军队、检阅部队、加强统治的作用。乡饮酒礼是为了维护一个乡镇内部的宗法制度和贵族统治秩序。农村射礼具有以乡为单位的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性质。礼在于尊重君主的权力和地位。嫁妆是为了维持贵族内部的等级和秩序。
祭祀天地和祖先,在于维护神权,尊重宗族权利。婚丧嫁娶讲的是维护宗法制度和宗族权利。战国时期,由于农地制度的变化,废除了“会员制”的方法。此时,入会仪式只是统治者用来表示关心农业生产的一种礼仪。由于军队构成和作战方式的变化,原有的大搜索仪式失去了作用。
由于地方组织的变化,农村饮酒仪式和农村射礼的性质也有所不同。这时由于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建立和统治者统治的需要,重视登基仪式、祭祀仪式、祭祀仪式和葬礼。荀子的《礼记》以祭祀仪式和丧葬为重点,非常详细地谈到了丧葬,这是为当时的礼乐制度创造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