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西汉相比,东汉地方官制在郡县两级基本相同,但郡县的重要性和权力远低于西汉。在州一级,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东汉的州已经演变为一等地方,在郡之上。至此,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制变为州、县、郡三级制,一直延续到隋朝“废郡”。
在东汉时期,北京首都洛阳以外的地区被分为十二个州,每个州都任命一个秘书处作为其行政长官。此外,京兆、左凤邑、右扶风、河东、豫南、河内、弘农为李思一校尉管辖的七县,称为李思部。上尉李思是北京官员,他的职责是监督北京官员的非法活动。东汉时,我每次退三公,都是因为李思队长的整风,所以李思队长的名字就叫“熊志”。
皇帝召集朝会时,太尉、太尉程、尚书令各占一席,称为“三席”。李思一个校尉的军衔是2000多石,还有官职、从事、假助理等。,他还负责一个由1200名奴隶组成的武装警察部队,由此获得李思上尉的官方名称。
西汉沿州纳入帝制,设立州牧,等级2000石。建武十八年(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钟平五年(188),汉灵帝改周目,排石2000石。东汉的刺史都有固定的驻地和官署,所以不需要像西汉那样对署府尹县令进行纠正,而是可以直接撤掉。
改州牧后,他也领导朝廷,身居高位,与我们唐朝的时代有些相似,但他所管辖的疆域之广,不是我们这个时代可比的。同为西汉,刺史也要在郡国间奔波,刺探政局,年底回京。但东汉刺史不用亲自回京,而是派下属官员向司徒府递交文书。
东汉时有105个县:王国27个,李思属县7个,烈县71个。除军务司所辖七郡外,王国、烈县分为豫州、冀州、兖州、徐州、并州、幽州、青州、荆州、扬州、益州、凉州等不同州,分别为六郡、十二郡、九郡。[148]
东汉制度,太子加冕为王,郡县为国。每个国家都有一个傅和一个项。傅掌管宫室,地位就像汉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掌管政务;有一个人历史悠久,他的地位就像成军。另一个副将,军衔2000石,是负责军政和抓贼的军官。
王宓有一个大夫,排名一千石,地位类似于汉朝的大夫,掌管王宓的大夫和医生。一个仆从,官阶时迁,负责王宓车马的训练和管制;治数人,秩六百石,秩为臣;有几个人顶礼膜拜,排名400石,职责是奉王命前往;还有业主、守卫、医工头、神仙、牧师,等级都高于400石。
郡守的官阶是两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为有首都而设。大官人叫河南尹,排名次于九卿,排名二千石。各郡有程一人,衔六百石,主管民政;边境县还有一个长史,排名六百石,负责军政。历史长河下,有一个司马,负责具体的军事指挥。
东汉时,内地没有郡长,由府尹领兵。边境郡县由一个校尉或封邑校尉领导,地位与内地较小的郡县略有相似。如汉永元元年(89年)被任命为西河诸侯、尚军诸侯;永和十五年(105),在辽东西部设校尉;汉安帝置右扶风,京兆虎牙。
东汉的县级地方建制和西汉是一样的。列侯,其封地为郡,称为侯国。后州有一人,相当于县令或县令(视后州大小而定)。湘国不属于列侯,而是负责为列侯收税。全国户数1000户以上,就有一个贾成,一个私生子,都是侯府官,不管民政;不足1000户的,只安置一个私生子。
东汉有其他乡、亭,封地各为一乡、一亭。这种封地由郡管辖,相当于乡和亭台。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称为邑,有阶有长,邑的制度相当于侯国。少数民族聚居地设道,隶属于县,多位于巴、蜀等西南地区,以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为长官。
一万户以上的县有一个县长,排名一千石;县官一名,主管民政、文书、仓库;两位县长负责治安。一个不到一万户的县,有一个县令,官阶三四百石;贤成和贤卫各有一人。东汉各郡都任命盐官管理盐场、盐矿,征收盐税。产铁郡县有负责冶炼铸造的铁官。在手工业发达的县设置工人,负责管理工匠,征收工商税。
在水产发达的县设立水官,负责管理渔场和收税。这些官员并不隶属于郡县,而是都属于少府,属于署。东汉县以下的官制与西汉无异。具体可参考西汉时期的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