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认为一年有十二个月,其中有三个月可作为岁首,并且以此月的颜色作为本朝要崇尚的颜色。可作为岁首的三个月分别是寅月(农历正月)、丑月(农历十二月)、子月(农历十一月)。“统”字意味着根本与纲领的意思。根据农历的正月、十二月与十一月顺应天道运行所建立起来的改制制度,就是董仲舒历史哲学中的“三统”。黑、白、赤三统依照天道运行的不同,改制内容也就随之有所区别。
在《三代改制质文》中,董仲舒认为“三统”首先以黑统为初始,具体体现为:“三正以黑统初。正日月朔于营式,斗建寅。天统气始通化物,物见萌达,其色黑。故朝正服黑,首服藻黑,正路舆质黑,马黑,大节绶帻尚黑,旗黑,大宝玉黑,郊牲黑,牺牲角卵。冠于阼,昏礼逆于庭,丧礼殡于东阶之上。祭牲黑牡,荐尚肝。乐器黑质。法不刑有怀任新产,是月不杀。听朔废刑发德,具存二王之后也。亲赤统,故日分平明,平明朝正。”黑统,也就是历法上的正月初一,太阳和月亮在营室汇合,北斗星的斗柄指向“寅”位。这时上天统领阳气开始化育万物,万物萌发生长,它们的颜色是黑色,因此一切政事都要以黑色为正,还要亲近赤统,体现在天子于天亮时接受百官的朝见。
对于三统之白统,董仲舒认为其具体表现为:“正白统者,历正日月朔于虚,斗建丑。天统气始蜕化物,物初芽,其色白,故朝正服白,首服藻白,正路舆质白,马白,大节绶帻尚白,旗白,大宝玉白,郊牲白,牺牲角茧。冠于堂,昏礼逆于堂,丧事殡于楹柱之间。祭牲白牡,荐尚肺。乐器白质。法不刑有身怀任,是月不杀。听朔废刑发德,具存二王之后也。亲黑统,故日分鸣晨,鸣晨朝正。”白统,历法的正月(农历十二月)初一,在这一日太阳与月亮交会于虚宿,北斗星的斗柄指向“丑”位。上天统领阳气而使万物脱去皮壳,万物初长,它们的颜色是白色。于是,一切政事都要以白为正,还要亲近黑统,体现在天子在清晨鸡鸣时接受百官的朝见。
对于三统之赤统,董仲舒认为其具体表现为:“正赤统者,历正日月朔于牵牛,斗建子。天统气始施化物,物始动,其色赤,故朝正服赤,首服藻赤,正路舆质赤,马赤,大节绶,帻尚赤,旗赤,大宝玉赤,郊牲骍,牺牲角栗。冠于房,昏礼逆于户,丧礼殡于西阶之上。祭牲骍牡,荐尚心。乐器赤质。法不刑有身,重怀藏以养微,是月不杀。听朔废刑发德,具存二王之后也。亲白统,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赤统,历法的正月(农历十一月)初一,在这一日太阳与月亮在牵牛之位会和,北斗星的斗柄指向“子”位。上天统领阳气化育万物,万物开始萌发,它们的颜色为赤色。
于是,一切政事都要以红色为正,还要亲近白统,体现在天子在半夜时分接受百官的朝见。黑统、白统、赤统三者组成了三种不同的历史运行基调。上古时期中国的不同朝代依据自己不同的使命各为一统,后世之朝代亦要遵循这一基调。
如此,董仲舒的“三统”就与邹衍的“五德终始”形成了两种解释朝代更迭的历史哲学。邹衍的“五德终始”与董仲舒的“三统”的区别之一在于对秦朝是否合法。董仲舒认为秦朝没有得到天命,所以招致速亡的厄运。故继承周代赤统的应该为汉朝,而不是秦朝。董仲舒对秦朝的评判代表了汉初时期道德主义思潮的弥漫。
另外,董仲舒也强调五行与朝代对应的理论,比如他认为“顺数五而相复,礼乐各以其法象其宜。”他还强调了“土”为五行最珍贵,“五行莫贵于土”。可在董仲舒的历史哲学中,他从来不把五行分别配以历朝历代。这就为他赢得了诠释的空间,避免陷入理论上的被动,与公孙弘承认汉武帝“建周道,兼文武”形成了两种公羊学的解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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