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赵、韩三家分晋是赵氏家族挑的头,所以三家正式立国后赵国获利最多。魏国分得的土地并不是太多,但质量较高:基本分得了当年晋国的主体部分——大体位于山西西南部,这一带农业产量较高、地势险要,但北有强赵、南有强楚、东接强齐、西临秦国,所谓四战之地——邻国除韩国外皆为大国,魏国特殊的地缘格局导致其容易被挤压封锁。魏文侯魏斯掌权后起用李悝进行了一系列变法改革,使魏国得以崛起成为战国初期的霸权国。
李悝(约前455~前395年),嬴姓,李氏,名悝,濮阳人,又作李克、李兑、里克、季充,《汉志·儒家·李克》记载道:子夏弟子,为魏文侯相。子夏是孔门弟子,所以李悝早年是从儒家,但与一般儒生不同的是:李悝既是一位儒家政治家,又是一个经济大家,有很强的经济管理能力:他任上地(今陕西洛河以东)郡守时如何守边是其首要任务,因为上地与秦为邻,是魏国的边防要地。为提高魏国边民的战斗能力,他下令让上地郡军民都必须提高射箭技术,甚至以射箭来决断诉讼案的曲直。由于魏军射技精良,曾在边地屡败秦军。因为他管理地方有方,被魏文侯赏识,后被起用推行变法,这是自春秋管仲改革以来最重大的一次变法改革。
李悝变法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四个方面:
1.政治上李悝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的特权,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主张选贤任能、赏罚严明
春秋时代各国基本都保持着贵族世袭制度:贵族子弟生来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并能继承祖先的爵位,平民子弟即使再怎么努力也没出头之日。李悝制定了可能是全世界最早的公务员选拔机制:一大批有作为的平民子弟得以跻身魏国朝堂,从此中国的朝廷官吏开始由世家贵族世袭逐渐演变成考核选拔职业文官。这些原本永无出头之日的平民子弟皆能奉公守法恪尽职守,一时间魏国政治清明,当然这些从底层爬上来的职业官吏在官场上待久了之后也出现腐败现象,不过这是后话,至少在李悝变法的时代打破贵族世袭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进步。
2.经济上李悝采取了两项重大政策:
其一是统一分配耕地给农民,鼓励农民增加生产。《汉书·食货志》记载:李悝曾指出“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矣”。如果农民依靠耕种无法改变贫困现象就会出现抛荒的现象,造成粮食减产,市场上粮食供不应求就会导致粮价上涨。“谷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无论粮价甚贵或是甚贱都会伤害国家和民众,所以“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把土地分给农民耕种有益于提高生产积极性。李悝变法废除了传统的井田制,采取“尽地利之教”的政策:鼓励老百姓垦荒,废除原本井田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许土地私有买卖。同时对国家境内的所有土地进行测评,估算国家的土地产量,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贫瘠标准,分配给农民土地,鼓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其二是实行平籴法。李悝认为: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是故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孰。上孰其收自四,余四百石;中孰自三,余三百石;下孰自倍,余百石。小饥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大孰则上籴三而舍一,中孰则籴二,下孰则籴一。小饥则发小孰之所敛,中饥则发中孰之所敛,大饥则发大孰之所敛,而籴之。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
这段文言文可能晦涩难懂,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在粮食丰收时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发生饥荒时又平价卖给农民,取有余以补不足,以此打击世家贵族囤积粮食而危及国家政治稳定,既防止粮价太贵而扰民,也防止粮价过低而挫伤农民积极性。将丰年分成大熟、中熟、小熟三个等级,按比例向农民籴粮;把荒年也分成大饥、中饥、小饥三个等级——在大饥之年把大熟之年所籴的粮食发放给农民,其余类推。这样可以有效规避粮价的猛涨暴跌,农民不至于流亡逃散。
这两项重大经济措施“行之魏国,魏以富强”——史载:魏都大梁“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休已,无异于三军之众”。它是战国文人学士、纵横家、政治家聚集的地方,也是当时官员权贵和富商享乐的消费都市。
3.推行以法治国——制定一系列法律文件,形成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
李悝是儒生,但也使中国法治思想的始祖之一,是继管仲之后法治思想卓越的实践者,他的法治思想经吴起从魏传到楚,经商鞅从魏传到秦,秦灭后又传承到汉,成为中国历史上法治思想的主要推动者。他吸取儒、法两家的思想,收集当时已存世的各国法律典章,结合魏国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法经》通过魏文侯公布成为魏国的法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系统的成文法典,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律》和《具律》,对于国家法令、政府职能、官员的升迁奖惩、军功的奖励都做了最完备的规定。
魏文侯从三家分晋的历史中得出一个教训就是要防止贵族权力做大,于是魏文侯大力提拔在朝中素无根基的寒门弟子作为朝廷雇佣的职业官吏以取代世袭的贵族卿大夫——职业官吏吃朝廷俸禄,执行朝廷法度,没有自己的封地和军队,所管辖地区的赋税都是替朝廷征收,除了自己的俸禄一分一厘都不得截留(中饱私囊的现象是无法杜绝的,不过一旦查出......)。这些职业官吏没有上下尊卑的观念,他们只服从朝廷的法度,于是魏国初步构建起以法治国的格局。
4.改革军事制度——建立“武卒”制
春秋时代的战争规模相对较小,很多国家的军队说白了就是临时招募来的贵族子弟和百姓子弟,这些人前一天要么在饮酒赋诗,要么在耕地施肥,第二天就拿起武器走上了战场。李悝意识到:如果谁能率先选拔训练一支专门作战的职业化正规军,甚至优中选优打造一支特种部队,将占据绝对的军力优势。但李悝毕竟更熟悉的是体制改革,虽然他建立了“武卒”制,但魏武卒的选拔训练并不是由他具体负责。那么魏武卒的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呢?咱们下期接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