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刘宋这边因为刘休范之乱,权臣内斗而乱象丛生之时,他们的老对手北魏又在忙些什么呢?事实上此时的北魏也是忙碌不断,北魏太上皇拓跋弘正在为与北魏有关的各种事情操心不已。
延兴四年(公元474年,刘宋元徽二年)六月乙卯(十六日),拓跋弘首先对北魏的法律开刀,考虑到北魏国内法律过于严苛,往往是一人犯罪连累全家,百姓为此苦不堪言。拓跋弘于是下诏表示:“那些卑劣残暴的罪犯,没有亲情的观念,从不顾及亲属,一个人作恶就祸及全家。朕为他们的父母,深感怜悯哀痛。对于这些无辜之人,从今以后,除非是谋反、大逆、外叛,其他犯罪一律只惩罚一人。”北魏自此撤销灭门、灭房的处罚,百姓纷纷拍手叫好。
事实上拓跋弘对于死刑的判决也十分慎重,凡是被判定为死罪的,他都会下令复审,为此有些囚犯在监狱中被关押好几年都没有定案。群臣对此颇有意见,但拓跋弘却说:“长久羁押当然不是好办法,但是不比草率乱杀要好吗?人在监狱中受到痛苦,就会全心向善,所以聪明的人把监狱当作磨炼的场所。朕特别使犯人受一点苦楚,希望他们悔过自新,然后再对他们宽恕!”从此,囚犯虽然囚禁的时间较长,但给他们的处罚大多能够恰当。拓跋弘还认为频频赦免罪犯只会鼓励犯罪,所以自延兴年间以后,北魏便不再实行大赦。
治理好国家,吏治十分重要。拓跋弘对官员的管理也十分严格赏罚严明,从州、郡长官的挑选就十分慎重,对于廉洁官员有才干的官员予以提拔重用,贪官污吏则一律罢免。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拓跋弘也对相应流程做出更改,从前各部门有疑难困惑之事,大多当面奏报,听候皇上裁决,然后再口头转达皇上的决定,但这样有时会歪曲或假传圣旨。拓跋弘于是命令,不管案件大小,都要根据法律辩证判断,不可以动不动因为疑难上疏请示。合于法律的,朝廷会批准,违背法律的,朝廷会批驳,然后都以诏令的形式直接发出。从此以后,诉讼案件,都能办得认真周密。
正当拓跋弘将国内治理得井井有条之时,这年七月癸巳(二十四日),柔然再次发动了对北魏的袭击,这次遭受袭扰的是敦煌。好在这伙敌军被敦煌守将尉迟多侯(尉多侯)击败。本来这是一件小事,但有大臣向拓跋弘上奏说:“敦煌地方偏僻遥远,夹在西方、北方两大强寇之间,恐怕不能自保。不如放弃城池,把全部百姓迁到凉州。”
拓跋弘于是召集文武官员商讨这个提议,大家普遍对此表示赞同,只有给事中韩秀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敦煌设置城池已经很久,防御工事足够坚固,当地百姓也已经习惯了战事,对付这样规模的敌人还是绰绰有余的。韩秀明还指出敦煌地理位置无可替代,如果把当地的百姓强行迁到凉州,不但会蒙受丧失国土的罪名,而且姑臧距离敦煌有千里之遥,布防、巡逻都非常困难,反而会成为国家的巨大隐患。
韩秀明的理由让众人听后都觉得有道理,拓跋弘也深表赞同,放弃敦煌的计划才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