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包拯的墓志铭可知,包拯的原配妻子张氏早逝,和包拯没有孩子,包拯和续娶的夫人董氏有一个儿子,名繶。
包繶因父亲包拯身居高位,受到家族的荫庇,受封为太常寺太祝,“娶崔氏,通判幽州,卒”——《宋史》,也就是在包繶做幽州通判的时候,英年早逝(1033-1053),他与崔氏的儿子育有一子,包文辅,而在不久后,包文辅也意外夭折了,年仅五岁。
从这些资料来看,包拯当时唯一的长子与长孙都因意外而死,也就有其以“丧子乞便郡,知扬州,徙庐州,迁刑部郎中。”的行为。同时也对应了其子的死亡时间皇祐五年,也就是公元1053年。
那既然包拯的长子长孙已死,那包拯是不是没有后代了呢?毕竟长子死时,包拯已54岁了。
其实在历史记载中,包拯与董氏还育有两女,但两女皆已外嫁,因此并不算于包拯的后代中。此时,便不得不提起包繶的夫人崔氏,崔氏是当过三朝宰相的吕蒙正的外孙女,与包繶也算是门当户对,包繶死后,包拯与董氏不希望崔氏年纪轻轻便在家守节,劝其再嫁。
在北宋的宋明理学之风的影响下,鼓励女子守节,而崔氏也是如此,拒绝了母亲改嫁的要求,为包繶守节二十年。
在经历了丈夫儿子接连早卒的打击后,崔氏便为丈夫守节,替丈夫终身侍奉公婆。包拯除了续娶的夫人董氏,还有一媵妾孙氏(一说孙氏为董氏的陪嫁侍女)。
在《宋史》中,“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扶其母,使谨视之。”包拯曾经把他的媵妾赶出去,当时并不知道她有了孩子,媵妾在其父母家生子,崔氏偷偷的照顾被赶出去的媵妾,派人送钱财衣物等到孙家,让孙氏小心谨慎的养胎。
孙氏在嘉祐二年(公元1057)生下一名男孩,崔氏又偷偷将男孩抱养在自己房中,名为长嫂,实为养母,因此有了长嫂如母的典故。也正是因为崔氏的作为,为包拯保下了唯一的儿子。
在包公六十大寿时,崔氏把媵孙氏所生的孩子抱给包拯,包公夫妇大喜,为这个孩子取名为包綖。因此,包公唯一的儿子为媵妾所生,为庶子。所以包拯是有后代的,并非包拯要挑选一个丫延续香火,而是因为包拯长子英年早逝,长孙早夭,仅有媵妾孙氏为他诞下一子。
包公于嘉祐七年过世(999-1062年7月3日),年六十四,谥孝肃,其子包綖仅五岁,宋仁宗为照顾包拯后代,封包綖为太常寺太祝。
包綖成年后,崔氏为他娶了庐州知州张田的女儿南阳县君张氏为妻。但张氏不幸早逝,与包綖未曾育有儿女,崔氏又给包綖娶了宰相文彦博之女,蓬莱县主文氏。
崔氏曾派人寻找包綖的生母孙氏,将孙氏接回包綖身边使其母子团聚,崔氏为包繶守节二十年,在包拯死后抚养幼年的包綖,于公元1094年病逝,享年六十二岁,被宋哲宗下旨追封她为永嘉郡君,嘉奖诏书为大文豪苏轼所撰,收录在《东坡全集.故枢密副使包拯男繶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中。
在合肥出土的包氏家族墓群中,也发现了包綖之墓,由其墓志铭可知,包綖有四子三女,包家的血脉得以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