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石达开极刑处死。伪宰辅曾仕和、黄再忠、韦普成据供从贼多年,受有伪职,亦皆押赴市曹,凌迟处死。其子石定忠现年五岁,例应监禁,俟及岁时照例办理。”
这是骆秉章在《四川总督骆秉章奏为生擒逆首伪翼王石达开等并剿灭发匪巨股,恭折由六百里驰奏》中的报告所言。这段话的最后一句,交代了翼王石达开五岁长子石定忠的结局——关起来,长大再依法处置!
长多大,受什么刑罚,这个我们后面详说。但不管哪种处罚方式,对翼王长子石定忠都没什么好结局,少不了要挨刀的!一个无辜甚至还没学会识字的孩子,不仅要在小小年纪面临家破人亡的窘境。刚成年依法处置,是跟其父翼王石达开一样被凌迟处死吗?
我们先来看看,凌迟处死多么可怕。
石达开是太平天国中举足轻重的人物,虽然在军事上有着很强的领导才能,很受世人尊敬,可是在清朝看来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叛贼,所以这就注定了太平天国覆灭后等待他的只能是悲剧。他被宣布以凌迟的方式执以死刑。
凌迟这一刑法,它乃古代酷刑之首,这足以见凌迟给人所带来的震慑。凌迟的意思是,将刑犯身上的肉一刀一刀的刮下来,这期间持刀人的力度要把握好,肉的厚度也有要求,还要保证犯人不会在行刑过程中突然死亡,因为此刑法之残酷,所以一般会对惨绝人寰之罪犯使用,为的就是让犯人尝受生不如死的感觉。
石达开在遭受凌迟时被割了3000多刀,据说那时他的儿子尚且年幼,不足以砍这么多刀,也不符合凌迟的规格,所以皇帝就下令暂时搁置此事,等把他养大后再处以极刑,但这种说法令人生疑。而且关于石定忠被凌迟处死,没有任何史料记载。哪有记载的是什么呢?
记载的就是,法律对凌迟处死罪犯幼子的处罚,也就是第一段引文中所提到长大再依法处置的详细回答。我们可以推出,翼王石达开的长子石定忠的结局竟然就是——生不如死!
《大清律例》对此类小儿有明确规定:
“反逆案内律应问拟凌迟之犯,其子孙讯明实系不知谋逆情事者,无论己未成丁均解交内务府阉割,发往新疆等处,给官兵为奴。如年在十岁以下者,牢固监禁,俟年届十一岁时再行解交内务府照例办理……。”
按照《大清例律》石定忠是不该被凌迟处死的,而是应该被阉割后,流放宁古塔,然后给那些清朝官员当家奴。
因对石定忠的结局没有记载,传说颇多,什么石灰包捂死,监狱下毒等等。但他不可能是被凌迟处死。凌迟平时一般选择在菜市口举行,以儆效尤,例如洪秀全的儿子洪天贵福被凌迟,世人皆知。大庭广众之下如果石达开的儿子被凌迟不可能没有记载。
因为只有法律规定以及洪天贵福的下场,故而小姐姐讲判断他的结局应该有二:要么长大被阉割为奴,要么监狱中被杀害。而哪个流传最广的“隐姓埋名娶妻生子说”只是个传说。不然清亡后,肯定有其事迹记载,就如石达开的小儿子的后代。石达开幼子隐姓埋名娶妻生子还真不是传说,而是历史。小姐姐讲史就给您讲讲这段历史。
石达开当初可为了是牺牲我一个,拯救兄弟们,才主动把自己献给清政府投降的。可是后来清朝的做法确实有点过分,因为他们不仅没有放过石达开的部属、家人还把缴械投降的士兵杀害。石达开和清军达成协议后,便自己前往敌营接受最后的判决。哪怕是最后遭受几千万的凌迟之苦他也没有吭一声,而清政府却并没有实现当初的允诺。
后来,石达开的士兵中有三千人被收编,剩余的两千人驻扎在大树堡附近,有七百人在过河时被遣散,遭遇突然袭击死亡,剩下的人在石达开运往成都后便被灭口,石达开的家人也没有逃脱。所幸在石达开作战之时,有一个儿子已经被交由其姑妈抚养才得以幸免,石达开的后代也因此得以绵延。
那是1861年6月,石达开回师广西贵县(今贵港市)时,想到父亲早故,是姑母带大他,离别姑母已有11年长,很是想念。便抽空约见嫁在平治村的姑母胡石氏,姑侄相见,自然是一番长吁短叹。姑母逗玩着翼王身边的两个小孩,很可爱。她觉得翼王目前,前有堵兵,后有追兵,随身携带的两个小孩,不方便,也很不安全。这两个小孩,一个是三岁的石定忠,一个才一岁。姑母便劝他把两个小孩留下来,翼王沉吟良久,同意留下了最小的。姑母便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用围巾背起小孩,秘密地回到平治村。
后来一直到石达开死他的儿子也没有暴露出来,被姑母一家当做自己的小儿子抚养。村里的人因为敬重石达开的为人,也时常帮忙隐瞒他的身份。到目前为止,石达开后人已经传到六七代,人数也达到了一百多人。翼王石达开可以含笑九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