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战制是指强迫部分村民世代当兵的制度。武士制度起源于汉末。当时军阀为了避免士兵出逃,把家眷集中起来,组成军户。由于连年战乱,终于出现了专门打仗的“军户”和“士子”,他们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生意,甚至祖孙三代都是军人。而且老了也不能退休,可以改做物流运输。
天下兵制度是东汉时期对征兵制和征兵制并行制度的重要改革,并逐渐取代前者,保持了许多稳定的作战力量。
该制度规定,中国古代部分居民世代为兵。又称军户制或贵族制。在部队的是终身兵,父死子从,兄弟是兄妹;他家被编入军户或秀才家庭,脱离人民国籍,世袭当兵。那些有特殊功绩的人不允许改变他们的成员资格。早在春秋初期,齐国的管仲就协助进行政治和军事改革,全国分为21个乡:15个农乡,6个工商业乡;分为5个属。
规定文人农民村民丁平时务农习武,战时外出当军士。代代相传,国家赠予一小块土地作为俸禄,也算是世界战争制度的萌芽。
在三国时期的发展历史中,连年的战争需要大量的士兵,但土地贫瘠,人口锐减。再加上豪强地主吞并了大量土地,争夺人口,募兵制无法实施。为了维持固定的兵源,恢复生产的发展,魏开始实行“兵制”,将士兵及其家属固定为“军属”(或“士”、“军属”),与平民家庭分开登记,由专门机构管理。
奖学金制度有很强的个人依附性。男人是一辈子的兵,父死子从,兄弟是兄弟姐妹,不容改变;秀才地位低于平民,结婚只能限于军户,不允许与平民通婚;家人出逃会被重罚。西晋承袭三国魏制,主要实行天下战制,并加以改进。西晋初,受民众“强则兵,饿则补家”(《三国志·鲁迅传》)思想的影响,军户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晋武帝攻吴时,军户家庭中有17岁以上的男子,“二取一,四丁取二,六丁及以上取三”(《文冠卷六二二)。一些12或13岁或15或16岁的男子也被迫参军。有时候甚至会把奴隶送去当兵,以弥补兵员不足。
东晋时期,长期内战,军人家庭兵役和劳动负担沉重,大量士兵逃亡。此外,私人军事部门对军人家庭的划分也逐渐由盛转衰。魏晋以后,二战制度几经兴衰,实施的具体情况略有不同。
北魏基本实行天下战制。早期,原鲜卑部落士兵主要编入军户,社会地位较高。随着鲜卑族封建主义的加深,参军的士兵甚至叛逃者、罪人及其家属都被强制编入军户,军户的社会地位日益下降。军户要为民免役,必须得到皇帝圣旨的许可。
元朝时,凡有军籍的家庭都是军户,世代服兵役。军户的姓氏和财产都在军籍上标注,并加盖公章,没有“归平民户”的命令不能更改。“若一人出户,谓之单家军。二三出一人,为正家,其余附家(《元史》)。
明代沿袭元朝的军民隶属制,实行军户制。将跟随朱元璋起义的“义务兵”老兵、应征入伍的元军等义务兵及其家属全部编入军户,编制军户册,注明年龄、户名、住址、参军籍贯、招募禁卫军的年月、营中士兵人数等。严禁军户与民户之间改变隶属关系或相互冒名顶替,违者必究。服务户称为郑钧,其余为丁羽或丁丁。如果军队老弱病残,将由丁羽补充。军户分别由警卫员管理,随营驻扎。
在清朝,八旗兵世代担任旗手(军户),而男人“皆兵”“一从三”,丁羽是留守家中的人。军事书籍由兵部统一管理,不纳入民事书籍。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八旗和绿营腐败,征兵不再世袭。至此,中国历史上实行的世界大战制(军户制)也走到了历史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