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姓结婚是中国传统的婚姻禁忌。意思是不允许同姓的男女结婚。从先秦到汉代的伦理和法律都反对同姓通婚。
中国的同姓婚姻始于西周初期,这是周朝家族外通婚习俗遗留下来的一种规则。春秋时期,人们对同姓通婚会造成后代畸形不育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同姓通婚在贵族中仍时有发生。秦汉以后,姓氏不分,同姓不结婚是常事。到了唐朝,同姓通婚沿袭古代制度,被禁止。宋轶遵循唐朝的法律,他的姓氏因婚姻而离开了他。明清以后逐渐消失。
从西周开始,中国就建立了这种婚姻制度。“它是以姓氏为基础的,...永生虽为婚姻所惑,然自然。”(《礼记·列传》)出于伦理和生理的考虑,如“同姓不婚,恶不生”(《国虞金玉四》);“男女同姓,其命并不少见”(《左传·西宫二十三年》),认为同姓通婚会影响氏族繁衍和后代质量。据《舒威高祖纪》记载:“夏殷不疑一姓之婚,周制不娶同姓。”
在古代违反这一规则的人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唐律规定,同姓者结婚两年,同姓同宗者视为强奸罪。明清法律规定,凡同姓结婚者,各打六十棍离婚。但是古代的姓氏和后世的姓氏不一样。在古代,同姓必然属于同一个宗族,但同姓在后世未必有血缘关系。所以明清以后逐渐消失。
原因
这个记载已经很明确的告诉我们,在周朝之前,夏商时期就有同姓婚姻,而从周朝开始,同姓婚姻就被从制度上严格禁止。据史料记载,从周朝开始,历代都有“不得同姓通婚”的严格规定,这些规定大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任何违反规定的人都要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体罚、判刑或离婚等一些规定。
为什么禁止同姓结婚?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有各种各样的观点。
第一,不利的遗传基因。
同姓结婚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近亲繁殖,这与遗传密切相关。据说到了周朝,人们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意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左传·Xi公二十年》说:“男女同姓,其命并不少见。”不甜就是不健康,先天不足。《国语·于今》也说:“同姓不嫁,恶事不生。”这句话也很中肯,同姓不婚,旨在避免婚后不孕。
第二,出于政治需要。
禁止同姓通婚,客观上会促进与不同姓氏国家的联姻,从而扩大和加强与不同姓氏集团的政治合作和军事同盟。其目的是扩大势力范围,走向统一天下。应该肯定“不得同姓”的政策在政治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三,崇尚道德。
在古代,大部分人都把同姓视为血亲,所以同姓的婚姻就当作是亲戚和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在《通典》一书中,同姓通婚被视为一种动物行为,因此是绝对必要的。此外,《白虎童婚》还说:“不娶同姓之人,应注意人伦,防止通奸,耻同禽兽。”这里说的好像很严重,因为它把同姓婚姻当成了乱伦。
第四,防止同姓内部斗争。
因为文化的逐渐进步,人与人之间的嫉妒心理逐渐发展起来,嫉妒心理越来越多。必然会有因颜色之争而产生的内斗,于是规定逐渐复杂,最后,什么都禁止。吕思勉的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