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是行政权力支配下的社会,政府是教化实践的主角,官学的兴起、教化主导思想的规划、施教人员的选拔、教化典型的塑造等,主要都是由政府经办或认可的,甚至皇帝本人也要亲身行教,以促教化之顺利开展。但对普通民众的教化绝非政府之专利,民间私学、乡里舆论礼俗等也都是教化的重要环节。
为了施行对社会民众的教化,董仲舒一方面要求天子严肃执行“三本”大事,即力行敬祖孝亲的“天本”、倡导农桑的“地本”以及感以礼乐的“人本”。另一方面,董仲舒看重地方官学作为社会教化的组织机构,希望地方学官以及地方行政长官重视教化,开展化民成俗的社会教化工作。汉王朝在地方上广泛设置“三老”和“孝悌力田”等,在民间掌管教化或教民为善,正是对董仲舒思想中建立和加强民众教化措施的实践。
一、君王的示范作用
中国古代政治是一种伦理政治,将政治成败维系于君王的个人品质之上,君王作为一国之主,在维护教化方面自然要为民表率,君王作为社会生活的核心,必须首先以身作则亲行教化,所以儒家历来重视君王的榜样示范作用。董仲舒认为欲使教化取得实效,首先必须依靠君王的身教,董仲舒提出了“显德以示民”的教化方法,董仲舒认为能否化民成俗,关键在于君王德性对民众的影响和感化。君王施予教化还是暴政,直接关系着民众的未来,因此君王要显德以示民,使民众自然接受教化,而要达到“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的理想状态,关键在于统治者能否以身作则。
西汉的统治者们也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常常出巡地方并亲自耕种土地,这除了能够了解地方情况,以更好地进行针对性教化,还能起到劝课农桑的作用。汉代君王亲行教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对孝道的重视,汉代以“孝”治天下,也就要求最高统治者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汉代推行孝道观念以维护社会基本伦理,所以汉代君王大都能够做到亲行孝道。
汉代君王以身作则推行孝道教化还通过死后的“谥号”来体现,“溢号”是后人对死者生前行为的一种评价,汉代皇帝的谥号中普遍都带有“孝”字,如孝惠帝、孝文帝、孝景帝、孝武帝等,这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种很独特的现象,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社会民众认识到“孝”的价值。汉代君王通过生前的躬行孝道以及死后的以“孝”为溢,来引导社会民众,以自身行为作为社会表率和民众效仿的对象,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影响社会风气,加强以“孝”为先的教化效果。
二、官吏的施政作用
君王之教虽然具有权力权威的支撑,但君王的日理万机导致“不时出”,使得君王之教具有明显的随机性,缺乏持续性和日常性,所以各级官吏作为君王的代表,自然应当肩负起教导宣化民众的责任,从而实现政事宣昭、百姓和乐。地方官吏是万民的师表,有教化万民的义务,如果他们以圣人之善和君子之德来教化民众,必将取得良好的效果,而民众也会齐心向善,并虚心接受教化,所以古代在地方上都设有负责教化的官吏,以德教民,通过对民众的教化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出于维护地方善良风俗并最终保证社会政治稳定的目的,地方官吏多通过设席讲学等方式,将承载着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广泛传递给社会民众。汉代官吏出身儒家的居多,在儒家教化传统的影响下,自然着力推行儒家伦理道德,为官一方的儒生官员在掌握地方政权的同时,更注重教化的权力。
儒生官吏的增多保证了教化在地方上的切实贯彻,西汉地方官吏的这种儒家化,对教化在基层的推广有着直接的帮助,儒家传统的德政理想不仅包括最高统治者的“为政以德”,更重要的是以伦理道德引导民众,也就是“德教”,所以儒生大多主张德政与德教的结合,他们在为政一方时,不仅处理收税征赋等日常事务,而且注重教民导民以移风易俗,“绝恶于未萌”、“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成为儒生理想的行政方式。
儒生政治理想的实现是以推行教化为前提和基础的,通过选官制度的儒家化,在客观上造就了大批儒生官僚,其中许多人出任县令长或郡太守等基层官吏。这些儒生官吏以自身的儒学修养为基础,以儒家政治理想为施政理念,政风宽和,不事苟细,极大地改变了汉代的地方政治风貌。儒生出任地方官吏后,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推广教化,以稳定社会秩序,他们的施政教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富而后教。儒生官吏的施政重点是通过改善民生、申喻教化以塑建基层秩序,即所谓“富而后教”。孔子曰:“富之,教之,”这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于人的需求具有层次性的朴素描述。与此相类,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也对人的需求存在着层次性的规律进行了具体分析,他认为人类的需求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而人们在转向较高层次的需求之前,总是尽力满足低层次需求。尽管国别与时代都不同,但是中外思想家的上述认识,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行为和心理活动的共同规律。汉代儒生官吏在施政方面,奉行孔子先富后教的理念,注重从民之愿而治之,往往是将行为规范融于富民政策之中,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淳化民风。
第二,劝课农桑。劝课农桑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教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从发展农业生产的全盘规划到具体细则,都由地方官吏自主制定,其内容是国家劝农务本宏观政策的具体化,往往因地因时制宜,使百姓易于接受。另外,官吏本身作为汉王朝的代表,也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他们劝课农桑往往具有比较大的号召力,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第三,劝学兴教。首先,西汉时期地方办学的积极性受到国家“独尊儒术”政治环境的影响。自从董仲舒将儒学提升为官方正统之后,朝野上下普遍存在一种“以经术润饰吏事”的政治热情。办学校、广教化本就是儒家治国之道的重要主张,凡具有一定儒学修养,有心做出一番事业的地方长官本就关心教化,况且办学可以作为一项政绩,成为嘉奖升迁的政治资本。
与代表法家施政风格的酷吏以刑罚服众不同,汉代的儒生官吏更善于借助当地传统的社会力量,也就是民间权威人士,以达到整合社会秩序的目的。借助“三老”等地方传统力量以求得社会秩序的稳定,是汉代基层官吏推行教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汉代各级官吏推行教化的行为,在社会中起到了移风易俗的作用,为汉王朝的教化实践做出了很大贡献。
三、地方学校的教化
汉代的学校教育系统,除过前述的中央太学之外,还包括地方官学以及民间私学。较之中央太学而言,后两种学校的分布范围更广,对一般民众的教化效果也更为显著,地方学校的教化在董仲舒的兴学教化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1.地方官学的教化
董仲舒看重地方官学在社会教化方面所起的作用。地方官学是国家实施教化的重要场所,以普通民众为主要的教化对象,扩大了学校的社会教化职能,与中央官学即太学相比,地方官学的教化对象覆盖面更广,具有了非贵族化的特点。地方官学的主要任务有二:首先是宣扬教化,代地方官学的主要作用就体现在增进地方教化方面。其二是传授经学,培养通晓儒家经典的本郡属吏,同时也向中央举荐郡国官学中的优秀人才,这也是为宣扬教化而服务的,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提高社会教化的程度。
汉代地方政府中从事教化的官员,称郡国文学,其职责与中央政府中的博士类似,除作为郡国长官的学术顾问外,在地方官学中还负责进行教授诸生的活动,并向上司举荐“通明经术者”,从而推广教化,“独尊儒术”之后,文学官均由经学之士充任。地方官学的选录标准没有太学那样严格,一般由地方官员掌握标准,招收的学生在汉代被称为“郡学生”或“文学弟子”,一般是本地人。汉代地方官学的主要教学内容是演习礼仪,以为示范,如乡射礼、养老礼、祭祀周公孔子等先圣之礼、婚丧之礼等等。从实施效果来看,地方官学的兴起使官方的儒学教化扩展到更大的范围,初步具有了社会教化的规模,在革除陋习、移风易俗、维护乡里秩序等方面确实起到了良好的教化效果。
2.民间私学的教化
汉代学校制度在太学和地方官学的配合下虽已基本成型,但还是无法延伸到较偏远或较基层的地方,这对于汉代社会“一道德,同风俗”政治理想的达成是一个阻碍。所以从汉代开始,发展至明清时期,私学逐步成为实施社会教化、维护地方风俗的重要单位。国家官学之外的教学活动都可以列入私学范畴,除民间所办的学校外,即使是政府官员所主持的教学活动,只要不属依照政府指令而办,不使用国家经费,就仍然只能算是私学,即便是博士官,如果在政府录取的博士弟子之外自行招收门徒的话,也应视为私人弟子。
和官学相比,私学在教学内容上具有更大的自由度,也更具地方色彩,但其精神却是统一的,即为教化服务。董仲舒不但提倡公家办学,而且本人也积极主张私人办学。私学在汉代的发展不受限制,这也表现为其中教师的成分比较复杂。从社会身份上看,有普通平民、地方豪族、世宦家族子弟和官僚士大夫,还有一些太学生或前往京师游学者,学有所成后回到家乡开办私学,使得一些偏远蛮荒之地的儒学迅速发展起来;从执教目的上看,虽然社会中不排除出于经济考虑,为了养家糊口而招徒讲学的儒生,但更多的儒生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而教授,他们亦官亦师,一边做官一边教学,这种做法促进了“政教合一”,此外还有待机出仕、官场失意和隐居不仕等多种类型。
“独尊儒术”政策的最终确立和实施,对私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其日渐显现出的强大影响力,使大部分私学以儒学为主要教学内容,在传播儒家教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讲授其他诸子学说的私学,虽未完全绝迹,但已无法与儒家经师传道授业的规模和声势相匹敌。私学中的儒家教化,主要表现为大部分私学教师以儒家道德标准为尺度,严于律己,通过人格魅力感化他人。私学成员学有所成后,往往能够把儒家的“仁”、“孝”等思想观念贯彻到日常生活中,他们或留在乡里教学,或学成归家,通过个人言行熏陶他人,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实现集体自觉,从而带动乡里良好风气的形成。
此外,私学成员也是汉代官吏的一个重要来源,汉代官学教化的特点在于带有明确的教化目的,自上而下的纵向推行,但官学并非每郡都有,且各级官学因为受到空间的约束,无论在招生规模还是影响范围上都比私学逊色。民间私学强调的则是在一定范围内的横向扩展,从而将官学教化在基层社会中推广延伸,是对官学教化的一种有益补充,保证官学教化的内容和精神落到实处。地方官学与民间私学相互配合,在汉代社会中辅助中央太学,起到了社会教化的作用,不仅对汉代社会产生现实影响,而且具备初步的规模和体系,开后世封建社会中地方学校教育的先河。
总结
西汉时期重视通过礼教活动在基层乡里形成尊老敬老之风。乡里之间通过左右和老少相传,使晚辈后生在耳濡目染之中,学到日常生活所需的礼仪及社会道德规范。董仲舒还强调王者“功成作乐”从而将礼乐与君王的德行相联系,视作教化的重要方式,他认为君王承受天命之后往往选择制礼作乐。在认识到“导民以礼,之以乐”的重要性后,汉武帝要求大兴礼乐,由礼官劝学作为教化的典型,由此也可见汉武帝对礼乐教化的重视。西汉乡里的礼乐教化内容很丰富,这对基层乡里的稳定与国家的安宁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