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王》是《聊斋志异》中的普通篇章,既不像《画皮》那样让人惊恐,也不像《陆判》那样正面描写来自阴曹地府的判官,《八大王》讲述了一个普通的令人有所感悟的故事,似乎还带有一枕黄粱的意味。
兴隆山
这个故事出自明末,兰州兴隆山曾上演了一段传奇姻缘。明末,兰州肃王府内有个邸娘娘,这个邸娘娘是榆中上伍营村的。据说,伍营村有户姓邸的人家,家中有位姑娘知书达理,聪明能干。一传十,十传百,周围的乡亲们都知道邸姑娘心灵手巧,为人善良。距离上伍营村不远,就是平顶山肃王的墓葬群。有一年,肃王和世子到平顶山祭拜先祖,恰好听到了邸姑娘的名字。肃王闻听此地有如此聪明能干的女子,一想,正好和世子般配,就拿定主意要将这个姑娘选为世子妃。这就是邸娘娘。
匆匆十几年过去了。这年春天,邸娘娘带着长大的郡主(即邸娘娘的女儿,明制亲王之女称郡主)出城踏青。她们先来到上伍营村探望亲人,然后又带着郡主前往兴隆山游览。
兴隆山是陇右名山,也是道教名山。明末,兴隆山的植被要比现在还好,是达官贵人们郊游的好地方。王妃在侍卫们的护送下,来到了兴隆山脚下,就在郡主准备下轿时,忽然从远处射来一束强光,在郡主的脸上晃来晃去,见此情景,郡主急忙用手背挡住了脸,谁知那束光线仍旧在郡主身上乱晃。王府侍卫见状急忙上前查看究竟?很快,侍卫发现不远处的树丛中有一年轻人拿着铜镜照射郡主。王府侍卫身手不凡,轻松将肇事的年轻人抓获。
娘娘审问得知,原来这个年轻人来自临洮,专程游览兴隆山的。他看到远处来的一行人故而生出好奇之心,想用铜镜照一下看个究竟?没有想到却冲撞了王妃和郡主。按照那时的规矩,年轻人的所作所为理应被重罚,而年轻人照射的又是郡主,更是罪上加罪。邸娘娘出身贫寒家庭,对年轻人的鲁莽行径虽然很恼火,但对他的大胆也感到惊奇。杀了这个年轻人?娘娘心中不忍。不处罚,也说不过去。娘娘看着年轻人和郡主,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将郡主许配给年轻人不就没事了吗?于是,邸娘娘当即做主将郡主许配给这个年轻人。
于是两百多年间流传在甘肃榆中县来紫堡乡、金崖镇等地就有了 “邸娘娘嫁女儿——见人就成”
的歇后语。
上伍营村正好在丝绸之路上,一来二去,邸娘娘嫁女的故事就越传越远。不过那时交通不便,等传到千里之外的山东,大明王朝也灭亡了。《聊斋志异》的成书年代大约在蒲松龄年过花甲之后,也就是说,蒲松龄写成《聊斋志异》的时间是1700年后,此时明王朝灭亡也50多年了。
不知是人们以讹传讹,还是添油加醋合理想象。总之传到数千里外的山东时,故事已经完全不同,等经过蒲松龄老先生的生花妙笔一加工,一个普通的民间故事,就被笼罩上了一层浓厚的鬼狐外衣。
故事一开头说,临洮有个冯生,将一只头上有白点的巨鳖放生。一天,冯生去老丈人家,傍晚回家时,在洮河(书中为恒河,应该为洮河)边上看到了几个人,喝醉了歪歪斜斜地走路。他们看见冯生就大声喝问,冯生没有理睬他们,结果这伙人拉住冯生不让走。拉扯中冯生说,我冯某如何。结果那伙人中的领头者一听大喜,称冯生为恩主,非要拉着冯生到他家里喝酒。原来这个人就是冯生放生的那只巨鳖所变,名叫八大王。
喝酒中八大王在冯生胳膊上贴了一个东西。回到家后,冯生的视力变得超常,能看清楚埋在地下的宝物,结果发了大财,还得了一个铜镜。原来这枚铜镜是个宝镜,能将数里远的东西看清楚,而且能将佳人的影子留在镜子中。
一天,冯生来到崆峒山(应为兴隆山,崆峒山在平凉,明代韩王封于平凉),在树丛中冯生用宝镜将肃王府的三公主照入镜中,回家放在案头,日久生情,对三公主(实为郡主)起了爱慕之心。自然引来了冯生妻子的不满,她将宝镜的事传了出去,最后传入了肃王耳朵中。冯生被关进了狱中。事已至此,三公主也想嫁给冯生,谁知肃王坚决不同意,后在王妃的努力下,在冯生妻子的周旋下,肃王赦免了冯生,并将三公主嫁给了冯生。故事最后冯生在睡觉中被八大王收走了宝物,他就和普通人一样了。
尽管蒲松龄先生将榆中兴隆山误写为崆峒山,将临洮的洮河写为“恒河”,但这不影响《八大王》这个故事的鬼狐色彩。无独有偶,人们曾在临洮的洮河边上发现了一块大石头,其形状和巨鳖一模一样。于是,一些人就说这块石头就是“八大王”的原型。这似乎说明,蒲松龄老先生笔下的八大王也并不是没有凭据的。
《八大王》是一个真实中加入了虚化的故事,读后让人深省。然而,看过《八大王》故事的人多,而知道这个故事发生在兰州的人却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