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98年6月24日,亲手缔造大明王朝的太祖皇帝朱元璋,终于还是走到了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
在弥留之际,已经有些意识浑浊的朱元璋,向身边人下达了他的最后一道旨意,其核心内容只有四个字责殉诸妃。
即在他驾崩之后,所有的后妃必须全部殉葬。
朱元璋的旨令“复活”了已经消亡千年的殉葬制度,而这也成为了他光辉的一生中,为数不多的“污点”之一,一直以来都颇富争议。
特别是在清朝,有不少典籍都以此为根据,将朱元璋描绘成一个“暴君”。
毕竟,“殉葬”可是先秦时期的野蛮习俗,儒家的圣人孔子连“俑殉”都极为不赞同,更不用提”人殉“,因此在有汉一朝独尊儒术之后,这一制度始终被大义所不耻。
那么,为什么朱元璋会想要”复活“殉葬呢?
难道,真的如一些清代典籍中所记载的那样,朱元璋是一个彻头侧尾的“暴君”吗?
都说:“历史是一道命题作文”,显然想要弄清楚这一切都缘由,我们必须回到大明,从朱元璋的身上,寻找答案!
历史的局限性
如果要探讨一个人的行为,势必要弄清楚他的动机,想要知道这个人做事动机,那么就必然离不开性格这个话题。
而一个人的性格,往往与他的成长环境,密不可分!
公元1328年10月21日,朱元璋出生于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的一个贫困家庭里,他的祖上往前数十八辈,都是清一色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因此,如果当时有算命先生跟朱元璋的父亲说他儿子有龙凤之姿,那么这个算命先生,恐怕都会被当成骗子,给打出门。
众所周知,朱元璋生长在一个很不幸的时代里。
作为首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元朝的统治者们显然并不具备一个优良统治者该有的素质,治理国家,就像在经营一个大号的“牧场”,只不过圈养的不是牛羊,而是人罢了。
甚至可能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在元朝统治者眼里,人和禽兽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也正因为这样,元朝对待普通百姓的很多政策,都显得极为残暴,朱元璋正是这一切的受害者之一。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莫过于“殉葬”制度。
没错,“殉葬”制度的复活,实际上并非出自朱元璋之手,而是来自于明前的元朝。
根据多桑的《蒙古史》记载:依蒙古旧例,掷黄金宝石于墓中,以幼年美女盛饰殉葬。
而在《北虏风俗》、《马可波罗记》等诸多史料里,也都有相关的记载。
由此可见,“人殉”的恢复,实际上在元朝时期,就已经被重启。
那么,为什么后世却普遍认为是朱元璋复活了殉葬制度呢?
在我看来,这可能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清朝的抹黑,毕竟后世的朝代给前朝编撰“岁月史书”的案例并不罕见。
更何况元朝从本质上来说,和清朝统治者一样,都是少数民族所建立的,如果承认了元朝复活殉葬,岂不是明摆着说自己野蛮?
其二则是元朝统治者本身的残暴。
众所周知,在元朝统一中原的过程中,屠城、滥杀之事,实在数不胜数,更别提在入主中原以后,但凡有不顺者,基本上都是一刀了事。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殉葬”似乎已经不是什么值得去重点关注的事情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元朝恢复“殉葬”这点无可争议。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朱元璋之所以沿袭“殉葬”,正是受到了元朝大环境的影响。
前面有提到,朱元璋出身贫困,祖辈更是清一色的农户,自然没有什么文化,他本人也读书甚少。
对于朱元璋来说,他的很多思想观念,都来源于生活,来源于自己耳闻目睹的一切。
当看到那些元朝贵族们死后,大搞“人殉”,不可避免的久而久之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外,在封建时代,在缺乏科学知识的背景之下,“迷信”几乎是全社会共通点。
试问古代能有几个人不信神,不相信有另外一个世界存在?
答案不言而喻。
所以,之所以重启“殉葬”,事实上也和朱元璋希望能在另外一个世界,依然享受作为一个皇帝的荣华富贵,脱不开干系。
而这些,就是历史的局限性。
历史是有局限性的。
用后世的观点去批判前世,这不可取,也更不合理。
从客观的角度上讲,对于每一个时代的统治者来说,所做的决定,都是根据当时都情况,给出的答案。
所以,基于这个观点,朱元璋之所以重启殉葬的第二个原因,自然就浮出了水面。
那就是:维护明朝的统治稳定。
预防后宫干政
洪武二十五年,即公元1392年。
朱元璋最疼爱的孩子朱标意外病逝,这在让老朱倍感痛惜的同时,也给他摆出了一个巨大的难题,那就是:谁来当继承者?
在朱标去世之前,朱元璋自始至终从未有过“换太子”的想法,对朱标的培养一直倾尽所有。
但朱元璋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一天。
因此,朱标的突然离世,让朱元璋很是措手不及。
选谁当继承人?
这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
一般来讲,最为稳妥点方式,莫过于长子继承制,毕竟这样可以避免其他的儿子不满,从而引发争位之战。
可朱标走后,这个方法显然不再适用于大明。
或许是出于对朱标的疼爱,亦或者是从一而终的坚持,朱元璋在深思熟虑之后,并未选择让其他的儿子顺位继承,而是让长孙朱允炆提前成为“太孙”。
毫无疑问,此举给大明埋下了深深的隐患。
毕竟,朱标可以拿“长子”的身份让所有人信服,可朱允炆,又何德何能呢?
更何况,朱元璋年事已高,自感时日无多,因此,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他势必要作出一些牺牲。
关于朱元璋,后世对他的诸多争议里,最为让人诟病的,莫过于滥杀功臣。
从胡惟庸,到郭恒,再到李善长等等,如果说这些人,可能是有所谓“谋逆”的证据落在朱元璋手里的话。
那么从诛杀蓝玉开始,就单纯只是老朱为了给孙子剪除掉那些障碍。
对待一同打天下、“情同手足”的过命兄弟都是如此,更何况只是“如衣服”一般的女人?
没错,如今我们总讲朱元璋恢复“殉葬”,却忽略了一点很重要的内容,那就是朱元璋的“殉葬”,针对的只是后妃,也就是自己的女人。
至于其他,朱元璋并没有滥杀一个普通人为自己殉葬。
而这,在体现朱元璋的“仁慈”之外,也显露出他想借“殉葬”达成的政治目的。
那就是避免后宫乱政。
后宫乱政,在中国皇朝史上,一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
其中,最为让人记忆深刻的,莫过于汉初吕雉的弄权。
作为同属于汉族,而且从底层一步步打上来的皇帝,朱元璋一直对大汉一朝感到惺惺相惜。
自然也会对汉朝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关注。
如果,朱标尚在,那么朱元璋自然不需要担心后宫乱政,对于亲自抚养长大的孩子,朱元璋还是有绝对的自信。
可朱允炆不一样,少主临朝,向来都是后宫乱政的必要条件之一。
因此,朱元璋不得不防,不得不去担忧这一切会不会发生。
总而言之,通过“殉葬”的借口,为避免后宫干政做打算,显然会是朱元璋能干得出来的事情。
毕竟,为了后世统治的稳定,哪怕背上一时的骂名,在朱元璋看来也是绝对值得的。
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所作出的这么多牺牲,仅仅为自己孙子朱允炆换来了三年的安稳。
废除殉葬,拨乱反正
有了朱元璋的带头,后世的明朝君主自然是有模有样。
凡是皇帝驾崩,必然少不了“殉葬”一事。
特别是在明仁宗时期,“殉葬”更是被发扬成为了排除异己的“政治武器”。
如今,我们谈到明仁宗朱高炽的时候,必然需要提到他的妻子张皇后。
就像朱元璋的成功离不开马皇后的帮扶一样,张皇后也是朱高炽的“贤内助”。
特别是朱高炽仅仅在位一年就意外离世,张皇后为儿子朱瞻基稳定政局可以说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因此后世的史书,提到她的时候,基本都离不开“贤良”二字。
但,这份“贤良”只是对外人的,在对付自己的“敌人”,特别是朱高炽生前宠爱的妃子,张皇后可以说是一点都不心慈手软。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朱元璋所留下的“殉葬”制度,自然也成为了她的“政治武器”。
于是,便有了“凡无嗣者,皆以殉葬”的政令,这不仅把自己从“殉葬”的名单里摘出,而且还把曾经那些争宠的女人,尽数送离了这个世界。
事实上,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到这里,“殉葬”已经开始逐渐变了味儿。
如果,朱元璋的“殉葬”命令,还可以往“预防后宫干政”上洗白的话,那么后世的“殉葬”,就已经完全是为“殉”而“殉”了。
更何况,还有张皇后这样,将“殉葬”当成武器来使用的。
如果“殉葬”继续下去,造成更大的祸患,基本上是必然的事情。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毫无疑问明朝陷入了一个僵局。
毕竟:“祖制不可改”,要知道“殉葬”可是朱元璋亲自下达的命令,后世的君主如果随意更改,几乎跟不孝没有区别。
而在封建社会,“不孝”是连皇帝都无法被原谅的罪过。
由此可见,必须得有一个敢于不墨守成规,且能够把朝廷变成一言堂的皇帝站出来。
而他,便是明英宗,朱祁镇。
虽然朱祁镇打仗不怎么样,但从客观上来说,安心待在紫禁城当皇帝的他,却的确做过不少好事,其中便有废除“殉葬”。
现在,我们提到朱祁镇废除“殉葬”,都会把它当成“坏人干了一辈子坏事,唯一干的一件好事”。
从而感到不屑。
但实际上,这件事还真没看上去那么好办。
首先必须的条件,就是能够让朝廷变成“一言堂”。
毕竟,那些“腐儒”,可是连朱祁镇太爷爷朱棣都感到头疼不已的群体,如果不能把朝廷变成“一言堂”,那么这样公然违背祖制的行为,定然会遭到强烈的阻力。
像后世的“大礼仪”之争,其实就是最好的例子。
就这样,在朱祁镇的幡然醒悟之下,明初的“殉葬”制度最终还是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但,“殉葬”真的就因此消失了吗?
显然并不会。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大清,的确,从各种史料记载,大清确实禁止“殉葬”。
但,裹挟着所谓大义的变相“人殉”,却是遭到了朝廷的大力鼓励。
这也使得在清朝中后期,“殉夫”、“殉父”、“殉母”等行为,屡见不鲜。
而这样的情况,显然跟朝廷的纵容,甚至说是私下的倡导,密不可分。
由此可见,清朝所谓的禁止“人殉”,就跟所谓的禁止“裹小脚”,一样可笑。
不过,回到开始的地方。
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当摘下历史的滤镜后,用放大镜去观察朝代的每一个角落,确实能找到不少毛病。
对于大明来说,无论如何,“殉葬”都是他无法回避的历史,也是一段污点。
但我们并不能因为某一段历史,就去否定整个大明。
用一个历史节点,做出的从后世看起来,片面或者说错误的决策,来去对一整个时代进行否定,这显然有失偏颇,也并不能被认可。
一切,都交给后世评价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