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打油诗,诗仙李太白的《赠汪伦》一定是其中的王者,为什么这样一首打油诗性质的非典型诗歌也能入选《唐诗三百首》,且从古至今流传一千多年呢?难道是后世的人们昏了头?
据清代学者翟灏的《通俗编·文学·打油诗》中记载,唐代一位名叫张孜的人有一首打油诗,名曰《雪诗》:"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由此,认定这位张孜为古往今来打油诗第一人,他本人也被称为“张打油”,他创立的打油诗即是一种富于趣味性的俚俗诗体,不拘于平仄韵律,也不拘于格调气度,只要朗朗上口、轻松诙谐即可。
我还认真查了一下,这个张孜是唐末时期的人,比中唐时期的李白要明显晚得多,这要是按照我们法律圈的原则,把李白的《赠汪伦》归于打油诗一类,这还属于典型的“法律溯及既往”,意思是指将后来诞生的法律套用在之前发生的事上,这是一种不好的法律适用行为。
李白的这首《赠汪伦》这首诗写得到底好不好呢?这个定论我不给大家下,大家自己看着办,要是看着看着还是觉得办不了,那就麻烦你对照李白的《蜀道难》、《清平调》、《梦游天姥吟留别》、《侠客行》之类的好好看看。再不行,你把《静夜思》、《早发白帝城》等小学必背的诗词拿出来比较比较。
我相信,但凡你有一点文学鉴赏能力,大概你就能看出来,《赠汪伦》这首诗无论是从气度规格方面,还是意境韵律方面,比起上面提到的那些诗,的确是有很大差别的,全是用词遣句直白且俚气十足,上下转承紧凑有趣,表达感情直抒胸臆,落脚点还马屁十足,倒还真有点符合诗仙的品性。
一般写诗,都是推崇婉转曲折地表达感情,用词也提倡戒除俗套,而李白的这一首把这些东西全都给违反了。我李白要坐船走了,汪县令要来送我了,桃花潭的水有千尺深,也比不上汪县令与我的情谊。全诗就说了这么一个事情,没有天下家国,没有壮丽山河,甚至连赠别诗该有的豁达和雄浑都没有(参照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只有后世张打油为代表的那种感觉。还有,据没有考证的小道消息,李白之所以写这首诗,是因为汪伦汪县令给了云游四海的李白一大笔钱,真要是这样的话,这首诗的气度就更加显而易见了。
那为什么人们还是要把李白的这首诗纳入《唐诗三百首》供后世人们品读呢?难道是人们的鉴赏能力就是这样的,当然不是。
原因没有别的,就是因为这首诗的主人叫李白,他是中华文明五千年历史上数一数二的大诗人,他的名号是“诗仙”。纵观李白留下来的一千多首作品,绝大多数都能完美地体现他极富浪漫主义精神的才华和天马行空的驾驭文字的能力,如果不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我还真是相信他是一个由天庭降落人间的一个文化精灵,一生之中遍布传奇,为人活得肆意汪洋,举手投足间都是慢慢的仙气飘飘,就连死,他都是伴随着酣酒和清辉沉沉睡去,着实是惊艳了人间有千年。
这样的一个人终究是不那么现实的,恍惚之中都不属于人类文明里所能拥有的存在,然而,他终究还是一个人,一个鲜活地活在一千二百多年前的唐朝人类,他也食人间烟火,品酸甜苦辣,感受天下家国的荣耀、苍凉和屈辱,他也有普通人所经历的痛苦,所感受的普通和平常,“诗仙”,只是人们给他在诗词上的无上荣耀,在此之外,他也就是普普通通一个生活在我们这块土地上的人,既看得见,只要有机会,还能摸得着,不是那么高不可攀的。
所以,《赠汪伦》啊,你虽然是普通了一点,平常了一些,但你充分表明了诗仙也是我们之中的一份子,就站在芸芸众生中间,你能够拥有的,我努努力也可以拥有,就连写诗的才华也是这样的。
于是,尽管有些稀松平常,极富打油诗表象,《赠汪伦》还是光荣地登堂入室,流传了千年,它的存在不是为了证明诗仙李白的才华有多逊,而是要证明诗仙就在我们中间,既看得见也摸得着。
你认为呢?下面付了一首李白的另一首打油诗,以示李白确实也喜欢打油诗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