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就是混元一体,天人合一,一就是混沌状态。抱一。
谢邀。
老子虽然强调“道法自然”,但并没有提出“天人合一”的概念。
“天人合一”的思想首先是由庄子提出来的。庄子认为,天人之间、物我之间、生死之间以致天地万物,存在着无条件的同一。他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强调“齐”,即齐物我、齐是非、齐生死、齐贵贱等等。庄子认为,天与人的分隔是人的文化与智慧造成的,所以,他极力倡导“绝圣弃智”,反璞归真,以达到天人相互融和的自然境界。
最早提出“天人合一”概念的是西汉时期的董仲舒。他在所著《春秋繁露》中明确地说道:“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在董仲舒这里,“天人合一”是以“天人感应”为基础的。他说:“事各顺于名,各名顺于天”。说明“天”是有意志的。目的是:一方面强调皇权天授,不可侵犯;另一方面强调要以天制衡皇权,皇权虽然天授,但不可放纵。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天人关系,是哲学家所回避不了,且必须深入思考的一个基本问题。在庄子那里,“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天人应融为一体。在孟子那里,把“天”视为道德的本原,认为人的心性受之于天,尽心知性就可以与天相通。“上下与天地同流”,是君子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在董仲舒那里,皇权是“天”授的,“天”是有意志的,天人是可以相互感应的,所以,人们的言行都不能违背“天”的意志。
后的哲学家对“天人合一”这一概念作出过各种各样的解释,这些解释基本上都是围绕“君权神授”、“皇权天授”,人们要各安天命而展开的。对此本文不再赘述。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