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你说出阿沁王朝的人,你可能会滔滔不绝,但如果让你说出阿沁王朝的人,你可能会迷惑不解。“我不知道秦朝的人叫什么名字,但我不能叫他们‘去死’”。恭喜你,你答对了!秦朝真的有一个叫“死”的人。
而且秦朝有很多奇葩的名字,比如“恶夫”、“囚徒”、“豺狼”、“狐狸精”,但这些看似离奇的名字,却反映了一个朝代的气象。
一、秦简中的人名
那么秦人会取什么样的名字呢?我们先来看一些出现频率比较高的名字,比如文、成、武、姬、安。这些名字被赋予了美好的愿景,甚至现在可以说是炙手可热的名字。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总是不变的。而史书中关于王侯将相或英雄的记载,当时占据社会绝大多数的中下层很少提及,更不用说清史了。
这时,实物史料的价值就凸显出来了。如里耶秦简牍记载的是县与县之间的公文,基层组织多为下层胥吏和相关平民,所以记载了这些人名。秦代对枝、线、物、动物等的命名是很常见的,如乙、昌、荆、狗等。
一种特殊的类型是取一个基名。当时普遍认为,孩子容易受到外界的侵犯,更容易受到鬼魅的戏弄,所以选择给孩子起恶名或贱名,以引起鬼魅的厌恶。如果没有鬼魂和恶灵的侵犯,孩子们会吃得很好。
即使在今天,一些地区仍然相信这种说法。于是就有了开头提到的“去死吧”“缺德老公”之类的名字。“死”这个词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这里的“去”的意思,“死”就是希望孩子健康,远离疾病和死亡。“囚”“犯”等称呼,可见秦人还是忠于法律的。
二:简单和独特交叉的名字
秦人的名字都很简单好记,而且大多是单字名,取生活中的常用词,这可能与民众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有关。名字简单朴素,有先秦时期朴素的遗风。仅从当时乾陵县官方文件提供的人名记录来看,人名重复率很高,可见人们对人名的选择并不多。此外,单名字的数量远远超过双名字的数量,这也说明秦人的名字比较简单,会使名字的选择范围更窄,更生活化。
就今天出土的秦简而言,涉及人名的文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官方往来,一种是案件审理和监狱。这类秦简中所见的姓名称谓并不仅仅包含一个姓名,虽然没有记载姓氏,但却是一种带有身份象征的特殊称谓。
因为人名的前缀通常是身份名词,人名的前缀主要有官职、头衔、身份、地域等。,而且还同时用于几种情况,如“官职+头衔+姓名”、“地域+官职+姓名”。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官衔,必须先称官职;没有官职,有爵位的,就叫爵位;如果没有头衔,那就叫地位;平民也可以只是称其为“男人”或“女人”。大多数情况下,人的名字会以后缀的形式出现,但也有先叫名字再叫身份的。
另一方面,这种突出身份特征的表达加强了秦行政制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秦简《篆诊体例》是收集典型案例供后人效仿的一种范式,收集到的案例中的人名均以匿名或假名处理,如男子、男士甲等。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今天保护隐私的化名行为也应该来源于此。
这种情况显然更注重行政的系统化、规范化,但虽然实名隐去,但身份特征依然保留,更能体现这种身份象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身份等级的认定也弱化了当时单纯命名的社会风气导致的重名现象所带来的身份不清。
三:签名责任的履行
先秦时期就有“工匠与生产者之名”的现象,即在器物上刻上工匠和生产者的名字。一旦制造出来的器物出现问题,可以根据签名迅速找到负责人进行处理,这一点可以在出土实物器物中得到证实。秦汉简牍公文上的签名也有明确责任的意思。
张家山汉简《行书法》记载“邮人跑书,一日一夜二百里。不是半天,五十;半天到一整天,一百;过了一天,罚款二两...破坏行书印章者,罚一两。”文件交付的时间、交付的地点、交付人也是文件中需要严格记录的内容。一旦邮递员签字,就意味着他开始对文件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文件延误或损坏,可根据记录立即找到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
而里耶秦简记载“径仓粟,一石二斗,小半斗。31年11月,陈冰,仓守妃,有历史感,和一个仆人出来帮助达利丽的妃子。让石萍看扁了。摸摸手。”《仓粮出入库记录》明确写明时间为秦始皇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二,经手人为公主、情、助三人,监平、记录员等信息,各相关人员应记录职责和身份,以备查验。公文签名责任制使公文不仅具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法律权力,从而使整个国家行政运行的安全和效率得到极大的保障。
秦简记载的人名为我们窥探秦代气象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其中的人名并不仅仅代表一个人的名字,我们可以从那些看似简单或精彩的名字背后看到一个朝代的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