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是指西汉文帝、景帝时期对天下的治理。
无为而治
汉帝国建立之初,人们利用对秦朝法制不完备的不满,顺应民意,进行政治改革。为了与民休养生息,他采取了无为而治的执政思想,这也是道家思想第一次登堂入室。
所谓“冷漠无为,无计可施,无药可治”,“原道”一章阐述了这一思想原理。在行政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正如《淮南铭》中的“去苛以除苛”,以及《淮南苏》中的“上无苛令,官无治患”。
无为政治看似有消极保守的倾向,但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科学客观主义的精神。这种政策强调行政上不可轻举妄动,很少有避免苛政扰民的紧急措施,使社会生活在自然条件下得以稳定。这种政治风格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进步。
文景时期延续了汉初无为而治的思想,一切政治措施实际上都是围绕着无为而治的思想来进行的,汉朝国力逐渐恢复。文景时代的自由主义政治空氛围,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汉书·食货史》说“文帝即位,鞠躬修位保民”,对当时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稳定局势
文帝即位不久,就废除了谗言恶语罪,使臣可以大胆提出不同意见。从秦朝开始,就有所谓的“秘愿”官员,每当有灾难发生,他们就会大动干戈。前十三年,文帝上书废除,并宣称皇帝要对官员的错误和罪过负责。第二年,他禁止寺庙官员祝福他。
汉初统治者认为秦代郡县制不成熟,在国家体制上实行郡国并行制。
韩晶即位后,加强中央集权,重用古代文人晁错,大力提倡减少诸侯。“七国之乱”平定后,绝大多数诸侯国只拥有一郡,实际地位已降为郡级,国郡基本趋于一致。诸侯国的属地郡县从汉高祖年间的42郡减少到26郡,而中央直属郡县从汉高祖年间的15郡增加到44郡,大大超过诸侯国的郡县数量。
韩晶压制和贬抑了藩王的地位,剥夺和削弱了藩王的权力,收回了王国的官员任免权,只保留了自己的“粮租税”权,并夺取了盐、铁、铜等利润来源和相关的租税。
但是诸侯的影响并没有完全解决,以至于汉武帝不得不继续采取相应的措施。
头脑空洞的可训练的
文景帝也非常重视有识之士,听取并采纳他们对朝廷有利的建议。思想家贾谊指出,农业生产是国家的基础,只有积累更多的粮食才能攻守兼备。政治家晁错提出了重农轻商的思想,提出了农民依附于土地的主张。文帝采取措施实施。
修改惩罚
秦朝时,大多数罪犯没有刑期,终身服苦役。文帝颁布法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规定刑期;一个罪人将被免除作为庶人服刑。秦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儿要坐在一起,重的处死,轻的埋为官婢,称为“接死坐法”。文帝明令废除。秦朝时的肉刑有四种,分别是舔、舐、宫。汉文帝下诏废除笞刑、鞭笞、剜刑,代之以鞭笞。景帝也减少了鞭刑。
这些改革意义重大,但后两项在当时和后来都没有得到认真落实。文帝在位期间,很多官员处理事务都是宽大的,而不是苛求的,所以狱务简单,百姓所受的压迫也比秦时明显减少。
汉景帝在法律上实行轻刑慎刑的政策:一是继续减轻刑罚,修改文帝废肉刑改革中的一些不当之处。第二,强调慎用,增强司法过程的公正性。第三,对特殊罪犯给予一定照顾。
实行“卖爵令”和“犯罪法”。这两项措施是太子官晁错提出来的,得到了文帝的批准。景帝即位后,继续推行这些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并使之更加完善。大量的移民充实了边境地区,成为了士兵和农民的混合军队,既减少了内地人民的徭役,又争取了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