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实行于周代,不仅作为诸侯和官员的薪级单位,也作为控制百姓的计算单位。景甜制度下的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只能按照宗法制度由同姓继承。耕种矿田的农业社会,也是和土地一起属于领主阶级,终身不得离开土地,不得转业。
所谓“矿田”,就是有一定规划、亩面积和边界的方形田地。一块长100步、宽100步的方形田地称为“田”,一块田地的亩面积为100亩,这就是“夫”,即劳动耕种的土地。不同地区的井田规划不一致。有的地方采用十进制,有的地方把九平方的田地叫做“井”。因为把九个正方形的场放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状,所以雷区的名字就这么来了。一口井的面积是一平方“里”;一百口井是平方英里,叫做“成功”,可以容纳900个劳动力;一万口井为平方英里,称为“通”,可容纳九万劳动力。
场与场之间、场与场之间、场与场之间、场与场之间、场与场之间都有大小不一的灌溉渠,称为隋、沟、燕、岳。与通道平行的,有纵向和横向的通路,称为小路、隧道、道路、道路。各种通道的大小、深度、宽度都有一定的规格。
西周各级统治者将矿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即背山向阳的河边平地)以千块、万块的形式留给自己,称为“公地”。因公地面积大,又叫“大田”,带动奴隶集体种饼。将靠近城市的郊区土地分配给与统治者同宗的普通工人,以田地为单位进行耕种。这些人被称为“中国人”,因为他们生活在一个“国家”(即城市)。中国人不纳税,只交军税和兵役。他们通常每年向国家缴纳一小罐大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食物,军需。中国人有权当兵,有权受教育,所以也叫“士”或“士”。他们的教育主要是军训和学习礼仪。这些人都是社会上的普通人。表面上看,他们没有被剥削,是自力更生的劳动者。但是,当时社会上掠夺性战争非常频繁。他们经常打仗,田地荒芜,所以破产负债。赢得战斗后,掠夺的土地和财富将归统治者所有。如果你输了这场战斗,仍然有被俘虏和沦为奴隶的危险。所以中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封建主给了住在野外的庶人远离城市的贫瘠土地。庶人也被称为“野人”,因为他生活在野外。领主们看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最蠢,所以也称他们为“自保”。庶人没有任何权利,只有义务为主耕种矿场和其他杂工。他们每年都要在领主的地里干活,然后被允许耕种自己的一小块土地作为最低生活。所以西周的“国”与“野”的对立,既是城乡对立,也是阶级对立。
周武王在政治组织上实行分封制,在社会组织上实行宗法制度,在文化思想上实行礼制,在经济上实行景甜制度。西周时期,道路、沟渠纵横交错,将土地分割成“井”字形的方块,故称“矿田”。矿田是周王的,分给老百姓。领主可以不买卖,不转让矿田,还要缴纳一定的贡品。领主强迫老百姓集体耕种矿田,四周是私田,中间是公田。纣王把土地一层一层地分给诸侯,诸侯把封地分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分给子孙和诸侯。纣王有权夺取封地。各级贵族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他们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不能买卖。被封者对国王也有义务,就是向国王进贡。这样,周王就有效地控制了广大的领土,把人民束缚在封建制度下的小农经济中。
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不同于西方的庄园制,伴随着不同的政治制度。在西方庄园制中,大片耕地是农民共同耕种的,农民依附于土地,所以是农奴,也就是奴隶制。地主是个贵族。中国的井田制把土地分成井,农民不依附于土地;虽然土地所有权是贵族化的,但是农民不是农奴,所以中西方的政治制度自然不同。所以严格来说,中国古代没有奴隶社会,也没有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只是一个短暂的封建社会。商鞅废除矿田制后,中国实行的政治制度实际上是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