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制度的名称取自《诗经》“遍天下,岂是君王之地?”王莽圣旨曰:“古人设八井,一夫一女百亩地,连一人纳税,故国赞民富。唐瑜的这种方式被三代人效仿...现在它在世界上被重新命名为“王天”田甜...其男性人口未满八,耕种一口井者,将剩余田地分给邻近的九族文化乡。所以,没有领域,现在是体系。”这就是王莽的“王天制度”,其核心是将地主阶级土地私有制变为封建国有土地,企图遏制土地兼并。
内容
王莽上台后,根据古籍记载的矿田制度,公元9年颁布了一条著名的圣旨。这道圣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国土改名为王天,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国有土地,私人不得买卖;一家八男,可收田易经,即九百亩;如果一个家庭男性少于8人,土地超过900亩,多出来的部分必须分给宗族邻里;那些原本没有土地的人根据上述制度获得了土地。二是将奴婢改为私有,不得买卖。
圣旨还规定,任何人胆敢攻击矿田系统,煽动他人犯法,将被流放到边疆地区。
结果
圣旨一颁布,就遭到地主、部分地主、官僚甚至调兵遣将的强烈反对。汉蒯刚数千人起兵,诚然,地主豪强也在刘督率领下出兵攻打邙。朝廷中跟随王莽的一些人也提出了反对意见。在朝野的反对声中,王莽不得不在建国第四年(公元11年),也就是圣旨颁布的第三年,宣布废除王天和私有制:凡是吃王天的名人,都可以出售,不受法律逮捕。任何私下买卖庶人的人都不应受到惩罚。
影响
商周时期的土地国有制,早在战国以后就被封建的土地私有制所取代。经过秦、西汉二百多年的发展,到西汉末年,土地私有制已经成为封建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因此,王天的圣旨一颁布,就遭到大大小小土地所有者的强烈反对。对改革的激烈反对激化了社会矛盾,直接导致了新王朝的灭亡,也间接导致了东汉末年越积越多的弊端,最后不仅改朝换代,还改变了一代人。
当然,王天体系也不是一无是处。王天制度体现了儒家平等的社会理想,对后世创造平等的土地制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土地所有制是后世均田制的前身。均田制实施于485年,是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项重要土地制度。
评价
王天和私有制是王莽针对西汉以来土地和奴婢这两个最突出的社会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主观上,王莽看到农民失去土地是因为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的买卖。因此,规定土地为国有,私人不得买卖土地,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被赶出土地的现象。在这一点上,王莽胜过西汉所有的统治者。
但在汉末,封建土地私有制出现600到700年的时候,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是不现实的。所以没几年就因为有权势地主的反对而被废除了。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说,井田制“是学者之论,故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