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平均六预算是王莽在新朝对盐、铁、酒的专卖,政府铸钱,名山、大泽物产征税,信用五平均等六项经济事业的控制措施。这些措施自王莽即位次年起颁布实施,统称为“六年计划”(意为“由国家管理”),又称“五平均、六年计划”。五军六军实行了十几年,直到帝皇二年(公元21年)才准备废除。黄帝四年(公元23年),辛莽政权被打败。
简介
它的名称是儒家刘欣在《李周》、《于越》这两部古代经典的基础上,在当时托孤改革的氛围下提出来的。表面上看,王莽试图限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剥削,制止高利贷的猖獗活动,但实际上,首要目的是增加新莽专制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为构成这个国家政治基础的权贵家族谋取巨额私利。
吴军蛇带
第五,是汉武帝时期平准法的发展,规定各城要把四季中间月份,即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的商品价格,按商品的质量分为三个标准价格,称为“城平”。当市场价格超过平价时,政府按平价出售商品,促使价格回落。当市场价格低于平价时,允许自由买卖。对于粮、丝、棉等重要的民用产品,如果滞销,就要按成本价收购,这样经营者就不亏了。
信用也是吴军公司的任务之一。信用就是把钱借给城市居民用于非生产性消费,如祭祀、丧葬费等,没有利息,期限很短。贷款就是把钱借给小企业作为资本,期限长,按照借款人的净利润收取年利息的十分之一(比如说月息3%,就是年息36%)。
五均信用贷款是政府对城市工商业经营和市场价格的控制和管理,由政府举办的贷款业务。主要在几个大城市实施,也有毗邻县城的。当时长安、洛阳、邯郸、临淄、万、成都五城六大城市,称为五城。原长安市长及其他市市长改名为五市,其他县设四市,一般由地方官担任,统称市官。市司下有五个贸易官员,又名,还有一个钱福成,又名钱,分别负责平准物价、收税和信贷放款。
《六经》中的盐铁专卖和政府铸钱,都是从汉武帝刘彻以来的旧制度继承下来的。梁武帝时期曾经实行过酒的专卖,汉昭帝六年(公元前81年)盐铁议后废除,改酒税。辛莽统治时期恢复专卖,规定卖酒毛利三分交各种材料、燃料、工具消耗和人工费用,七分交纯利润。
名山和大泽的产品收集也在过去实施。这时更规定,凡开采金银铜锡、采集甲鱼贝类作为货币原料的工商业者,不得在市场上自由出售其产品,必须向政府申报,由政府在一定期限内收购。凡从事鱼、龟、禽、兽的渔猎、畜牧的,与其他小商人和出售家庭副业的人一样,收取利润的十分之一作为“贡赋”(相当于后世的所得税)。那些没有向政府申报和申报这些产品并隐瞒这些产品的人,他们的产品将被没收,并被处以一年劳役作为警告。
评价
学者们对这一措施有不同的看法。胡继创《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卷)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充分肯定了“五戒六诫”。他说,王莽“也有一些正确的认识。五通赊贷是王莽的城市经济政策。就城市实行粗放式的经济调控措施而言,已经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创举。”"在王莽之前,还没有实行过规定奇偶的方法."“虽然王莽还不能理解利息的来源是利润,但他是根据利润率来确定利率的。”
否定“五均六节”的观点,就是认为“五均六节”是代表奴隶主残余的大工商阶级,是恢复奴隶制的工商政策。如郭等人在《论王莽的托孤改革》(载《文史哲》1976年第1期)一文中说:“五平均六时期,是恢复奴隶主工商业,打击代表地主阶级的中小工商业,扶植代表奴隶主残余势力利益的大工商业阶级的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