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度是汉代以后,为了获得军需或征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开垦荒地的制度。有三种:军用、民用和商用。汉武帝时西域开始农耕,是军营。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采纳了赵左、韩浩的建议,在许昌招募农民耕种土地。后来推广到各县,农民养农民,为民耕种。定居田地的人免除兵役和徭役,称为“定居田地”。
西汉时,军队经常被用来开拓和驻扎西北边疆。汉文帝时,大臣晁错建议“移民于实边”。汉武帝时期,赵充国在边防上提出了“屯田”的主张,防御与耕作并重。敦煌西至延泽,常设亭台楼阁,轮台沟犁数百人。
这种方法的用意,既能解决交通不便下的自力更生问题,又能使部队在防守时不浪费人力,是一举两得的想法。但直到东汉末年,所有的垦荒思想和实施都仅限于避免异地运粮的长途运输和满足边塞驻军的需要,并未将其视为一种经济和社会制度。
屯田制度最早是曹操提出的,除了韩浩,实践者还有曹魏时期的任俊、邓艾。曹操和他建立的曹魏政权整合军民村落,在各地设置田官负责耕种。屯田制度逐渐确立后,成为国家政权的钱粮收入来源,也解决了屯田军民自身的生计。
早在曹操镇压黄巾军余部时,早佐就对战耕实践、军民结合有着极大的兴趣。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在颍川汝南击败黄巾军,获得大量耕牛、农具和劳动力。早佐建议曹操用这些农具在许昌地区开垦土地,开荒解决粮食问题。曹操采纳了他的建议,任命他为屯田队长,主管屯田。
造佐首先将无主的贫瘠农田收归国有,并根据军队的编制将大量招募的流民组织成团。国家提供土地、种子、牛和农具供他们耕种,收成由国家和定居田地的农民按比例分成。开荒第一年,欢迎百万百姓,于是曹操下令郡县设田官,招募流民开垦农田。后来他接受了枣祚的建议,下令军队开荒,广为实施。
垦荒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开垦国有土地,并征收一定的地租。起源于西汉,在曹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西汉十一年(公元前169年),汉文帝利用罪犯、奴婢和招募农民守边屯田,汉武帝则在西域派遣大量驻军屯田。但当时开垦主要集中在西部和北部边境,主要方式是军垦,规模都不大。东汉末年,连年战乱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贫瘠,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采纳了枣佐、韩浩的建议,在许都(今河南许昌)附近屯田。荒地是无主的不毛之地。劳动力、牛、农具都是镇压黄巾起义时缴获的,有一部分实际上是因为自称被招募而被迫来的。据说当年耕种农田收获了几百万粒粮食,缓解了社会矛盾。“于是州县列田关,田关地处山谷,征伐四面八方,不必运粮,就合并了一批贼来平天下”(《三国志·舒威·武帝纪》引自舒威)。
曹魏屯田有两种:民用和军用。人民村每50人为一村,村中设司马。在它上面,设置了一个电农队长,一个电农队长,一个中郎将,不调到各县。收成与国分:用官牛者,官6人4;用私牛者,官民皆分。农民不允许随意离开荒地。陆军驻地用士兵屯田,60人一营,边守边屯田。曹魏屯田在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而屯田制的剥削更重,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地位不自由,当兵更难。
三国时期,吴、蜀也有耕地,但规模和成就不如曹魏。曹魏后期,屯田剥削日益增加,分配比例达到官8人2人的水平,导致百姓逃亡反抗。荒地不断被贵族家族占据,于是荒地制度逐渐被破坏。仙熙元年(264年),政府宣布取消民俗村。虽然兵屯继续存在,但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