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一直处于战争状态,也是战时法治。对日常生活的规定难以想象,略显出格。等待你的是各种惩罚。如果你事先对此没有详细的了解,那简直是寸步难行。
不要随意玩乐。商鞅认为骄奢淫逸会使人丧失斗志,所以秦朝禁止普通百姓听歌、吃肉、穿华丽的衣服,甚至穿丝绸鞋上街。
如果你倒垃圾,你的脸上会有纹身。据传秦代有一条规定“向道上撒灰者,当以为耻”。为了城市的清洁,如果你把骨灰倒在街上,你会被纹在脸上。但据考证,这一规定早在殷商时期就已存在。
偷一块钱要劳教。“别拿针线”可不是闹着玩的。秦朝对个人财产的保护被强调到了令人惊讶的程度。即使你偷了只值一块钱的桑叶,你也会被判30天的劳役。
如果报道不实,你应该“坐以待毙”。就像现代社会不能随便报警一样,如果你举报了某人杀人,实际上对方并没有,那么政府会按照因杀人罪的处罚来处理你。这是为了防止诬告成为常见的、错误的好人。
不接受匿名信。你看你邻居不顺眼,也不可能靠告密把他拉下马,因为政府里任何人都不准拆匿名信,只能第一时间烧掉;如果碰巧被抓到发匿名信,不管内容是否真实,都会受到处罚,这也是为了防止诬告。
打架是要受惩罚的。你和别人打架,拔掉了他的胡子和眉毛,或者拔出你的剑,割断了对方的发髻,你就会被惩罚为劳改犯人的“城丹”;或者咬掉对方的鼻子或耳朵,就会受到惩罚——剃掉胡子;如果自相残杀,那就更严重了。这叫“拼了命”,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不要批评别人。大多数人的印象是秦朝不能批判“制度”,但或许很少有人关注。政府对言论的限制主要集中在“以古为例外”,即禁止以吹捧古代的形式影射国事。
这个规定是由“焚书”事件引起的。当时有一批被秦始皇请到咸阳当智囊的儒生主张分封制,有迹象表明与六国贵族复辟有关,于是秦始皇颁布了这个禁令。但也有学者认为,这只是一种威慑政策,并没有真正实施。至少,史书上没有发现处决的案例。
不要唱赞歌。真的,秦政府不仅不准批评,还不准表扬。商鞅变法时,很多人一开始是抱怨的,后来意识到变法的好处后才开始赞美新法。结果商鞅把他们都流放了。在秦惠王和秦赵浩棋时期,人们杀牛庆祝国王的生日,并依次受到惩罚。有学者认为,秦政府这样做,是担心百姓的称赞会促使官员热衷于作秀,不实事求是地做事。
秦简记载了秦朝200多起真实案件,实际被判死刑的只有5起,也是犯罪性质严重的案件。至于你熟悉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几乎没有。原因是当时秦国经常打仗,修建工程,急需劳动力。当然,违法者不会被允许进监狱,因为这意味着你将白活白活。
所以当时的处罚基本上是以不削弱罪犯的劳动能力为前提的。有三种最常见的惩罚:
一种是经济处罚,也就是交罚款,但是你交的不是钱,是盾牌或者盔甲。毕竟在战时,这些装备比钱实用多了;
二是劳动改造,违者往往被罚为“程丹”“陈丽”等苦役,这也是秦朝各种重大工程最重要的劳动力来源;
第三种是体罚:“纹身”(在脸上纹身)、“剃头”、“剃光头”、“割掉鼻子”、“割掉脚趾”(剁掉脚)。古人认为身体里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尊重,他们必须保持身体完整,甚至连胡须和头发都不能剃,剪下的指甲也要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所以这些体罚不仅仅是为了犯罪者身体上的痛苦,更是一种耻辱的标志,随时提醒他们自己的犯罪记录。
死刑确实存在,但也没那么多变化。最重要的是砍头,最重要的是斩首(砍头吊死示众)。其他的升级版还有弃市(将尸体暴露在大街上供围观)、屠戮(辱尸)、坑杀(杀完之后随意掩埋,但不掩埋)。
当然,真的有很残酷的惩罚。秦朝历史上有两位宰相,商鞅和李斯,都遭受过车裂和五刑。前者俗称“肢解五马”,后者相当于把各种体罚和死刑一起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