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汉武帝为了打击诸侯势力而采取的措施。丁原五年(公元前112年),汉武帝以诸侯王献上的“鎏金”爵位为借口,封赏106人,占当时诸侯的一半。通过这些措施,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基本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分立的局面。
元丰六年(公元前105年)、郑和二年(公元前91年)、宣帝节四年(公元前66年)、五峰四年(公元前54年),也有小规模的夺金事件。
鎏金解读汉代诸侯进贡朝廷祭祀的贡品。《史记》:“年底,政府省钱的少了,而镀金的时候却有100多人失业。”沛香引汝淳曰:“汉仪注:太子为侯,当侯,取其户籍。
取称号的解释是因为罪被削去了称号。《汉景帝史》:“取士衔,而避之。”颜师古注:“说是夺其爵位,使其为秀才,免其官职,即本法所谓驱逐。”沈明·德福《夜火编·刘东山刑部》
历史背景汉武帝时,鉴于景帝平定了七国之乱,诸侯及其子弟仍然独霸一方,仍然拥有各种特权,成为政治上非常不稳定的因素。前127年(元朔二年),汉武帝采纳了朱的建议,颁布了“恩旨”,规定诸侯死后,除长子继承皇位外,可以将王国的部分土地赠与其他子孙为列侯。“恩旨”实施不久,前122年(元寿元年),淮南王刘安勾结衡山王刘慈的阴谋被揭穿。
汉武帝处死刘慈和刘安的妻子,刘安自杀。两国废为郡,党羽数万。梁武帝颁布了《左官法》和《附益党法》,禁止官员与诸侯交往,禁止诸侯邀客从事不法活动。在这种背景下,公元前112年(五年),汉武帝再次发难,声称皇帝们所献黄金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够,并获得了106个爵位。
丁原五年(公元前112年)后,梁武帝向太庙供奉鎏金祭品,借口鎏金分量不足或色泽不佳,废了106个列侯。
汉代诸侯进贡助祭祠堂,称之为镀金。年是一种优质酒,从4月到8月分三次添加原料反复酿制而成。汉文帝规定,每年八月向首都长安高祖庙祭祀时,王公大臣要按全国人口献金,每千人进贡四两,超过五百人的余数四两,少府接受。鎏金制度由此产生。
当王子们献上黄金时,皇帝亲自接受了黄金。若发现黄金重量或成色不足,则予以处罚,诸侯削郡,诸侯免国。这个关于烫金的规律叫做“烫金法”。削弱和打击王侯势力,加强中央集权,是当时的重要法律。丁原五年(前112年)九月,由于无人响应号召参军南越,梁武帝取消了106个列侯的封号。宰相赵周也被以无知的罪名下狱,被迫自杀。从那以后,我也看到了坐金输法的记录。
至此,王、侯虽犹存,但只能“衣食税租”,不得过问封国、封地、不治民之政。
影响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基本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的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汉武帝的强盛奠定了基础。但权力的过度集中也带来了弊端,导致年轻昏君登基后政治长期动荡,“代表天威”的宦官和外戚相互冲突。